文件,负责起草有关领导讲话稿和其他文稿,会同有关部mén筹备、组织以监察厅名义召开的会议,配合有关部mén筹备委厅有关会议;组织、协调、办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建议、提案的答复等工作;负责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督办工作;负责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工作的联系和管理;会同有关部mén办理有关行政监察事务的新闻发布事宜;对系统监察综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完成领导jiāo办的其他事项。
法规研究室。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提出省行政监察立法规划,拟定行政监察法规;参与或配合立法机关和监督部mén制定有关地方法规;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调研工作和省纪检学会、省监察学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办公厅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协同有关部mén总结、推广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汇编有关文件资料;管理机关资料图书室。
宣传教育室。宣传党风、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反**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宣传在改革开放和反**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通过报刊、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等渠道,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反腐倡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管理《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刊物。
信访室(省行政监察举报中心)。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对党政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综合分析和反映检举、控告、申诉情况及突出的问题;依据规定向有关单位移送、jiāo办检举和控告、申诉信访件,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承担举报中心的具体工作。
案件审理室。审理由省委、省纪委批准查处的违犯党纪的案件。报送中央、中纪委审批的案件;审理由省监察厅自查并直接作出行政处理的监察对象违犯政纪的案件,报监察部审批的案件;审理下级纪委、监察机关报送的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备案案件;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查或复议的案件;受理按规定应由省监察厅复审、复核的案件;受理县团级以上党员干部不服党纪处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工作。
执法监察室。监督检查党政机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以及省委、省政fu规章、决定、命令的情况;对执法、监管部mén的执法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止纠正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错误行为,协同有关室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
干部管理室。对各省辖市纪委、市监察局及省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见;了解各市纪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情况;掌握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工作指导;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合法权益,受理并调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控告;负责机关人事及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
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苏南五市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各市纪检监察工作;检查分管地区省管干部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检查监督分管地区的市级党组织及省管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对分管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协同省委组织部了解各市委民主生活会情况;负责对分管地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的督促、协查和业务指导。
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管理室)。负责全省案件情况的统计汇总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重要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承担查办案件的协调、保障工作;承担上级机关和领导以及本委领导批办、jiāo办件及有关事项的督办、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管理工作;承担省委反**协调xiǎo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mén对本委办案点、办案经费、违纪暂扣款物进行统一管理;完成领导jiāo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苏中苏北八市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各市纪检监察工作;检查分管地区省管干部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检查监督分管地区的市级党组织及省
第003章江东纪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