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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四章 用心险恶

    现在吴笛的粉丝可以说成份十分复杂,因为吴笛在文学、绘画、音乐三个领域都有让人瞩目的成就,有人因为文学而成为吴笛的粉丝,有人特爱吴笛那唯美精致的画风,有人则喜欢她那曲风多变、悦耳动听的音乐……

    还有一些用心险恶的人,则伪装成吴笛的脑残粉,以维护吴笛的名义,去到处给吴笛拉仇恨,这实际上也是吴笛有那么多人讨厌她的原因之一。

    这一次,被骄御传媒拉来与吴笛作比较的万芳媛,就被某些混入吴笛粉丝群中的阴险小人盯上了,他们煽动了部分不理智的粉丝,直接去万芳媛的微博下大放厥词,至于度娘吧,因为关注人数才两千多,所以倒也没有爆吧的必要了,人气实在太低……

    “万芳媛你这*子还想和我们的小笛子相比,别逗了行不行,你看看你最近上市的《不曾沧桑》,写的都是什么JB玩意,总销量能超过百万吗?连《三国》系列小说的预定销量都比不上,就这样也好意思叫天才女作家?”

    “SB万芳媛,SB《新周刊》,长这么丑也好意思叫‘美女作家’?我们家小笛比你不知道漂亮多少倍!”

    “垃圾作协的走狗,我们家笛笛不加入作协就因为作协太黑暗太垃圾了,你万芳媛加入华夏作协,一定给那些大腹便便的官员艹不少次吧?话说你这么丑,也有人要艹你?都是什么奇葩审美观?”

    ……

    万芳媛这一次当真是莫名躺枪,事实上,她刚刚从国外拉丁洲某国举办的世界杯看球回来,还准备给《新周刊》写一些有关足球的采访稿,她挺喜欢足球的,她选择中都大学,除了因为它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之一,还因为中都大学,是华夏豪门俱乐部“皇家中都”的青训营所在地。

    而华夏最著名的几个球员、教练都与这个俱乐部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比如著名教练唐恩、常胜,以及著名球星楚中天、陈英雄、荣光等,都出自这个优秀的青训营。

    万芳媛与吴笛没有太多的交集,虽然她其实也看吴笛的言情小说,因为那确实是一种享受,作者比起读者来说,承受能力强得多,不会因为虐心的剧情而动容,反而会思考,如果我来写,会如何做……

    当然,万芳媛与吴笛就不是一个类型的作家,她更擅长杂文、散文,而在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上,并没有太高的造诣,真正厉害的长篇小说,可不是那么容易写的。


    可以说,之前的万芳媛与吴笛完全就是井水不犯河水。

    然而这一次,她从国外回来后,看到自己微博上一群喷子,还一副以吴笛脑残粉自居的样子,她本人就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万芳媛怎么说也是一位要强的天才作家,作为一名才女,为人也比较犀利,莫名遭受到这样的对待,她当然要反击,她先是直接发了一个微博:“能不能管一管你的那群疯狗,太恶心了!@吴笛”

    吴笛平日里不怎么玩微博,都是交给她的形象管理团队管理的,他们很快就做出了反应,发现这确实是吴笛粉丝的错误之后,第一时间就进行了道歉,并约束粉丝的行为,但是看她的微博发言,比较官方化,显得没什么诚意。

    因为这件事,万芳媛对吴笛的印象也直线下降,其中当然也有一些嫉妒与不服气的原因,毕竟她现在的名气,与吴笛相差实在太大。

    她决定写一篇杂文,抨击越来越脑残的粉丝文化,而且她还想要当着吴笛的面,将这篇文章读给吴笛听,反正她和吴笛即将成为校友,总有机会见面的。

    而吴笛其实也被阴了,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这件事。

    她这个时候,还在网球场和吴迪打网球,这是她两世最喜欢的运动之一。

    今日的吴笛,系着马尾辫,戴着网球帽,穿着粉红性感的网球套裙,这是很漂亮的网球服装。

    吴迪忍不住瞥了对方那白皙如雪的美腿两眼,然后淡定地拿着网球拍到了另外一块场地,在知道妹妹最喜欢的运动是网球之后,他就基本上不打什么篮球了,而是陪妹妹打网球。

    不过到目前为止,他的网球技术还比较一般,算是入门了吧,而吴笛可是真正的高手。

    两人并没有来很正式的比赛,而是随便打着玩,就像是乒乓球那样。

    “我要发球了哟。”女孩洋溢着快乐



第四百四十四章 用心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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