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意离开坟山?什么意思,它不就是在你坟头安家了吗?不离开坟山什么的不是很正常吗?”
看着张坤满眼的不解,张元德苦笑一声:“原本没什么不正常的,可,我们那张家坟山就光秃秃一个山头,什么植被都没有,再加上常有行人走过,人气很足,所以,山上少有动物踪迹。”
“而狐狸是肉食动物,在狐狸的食物链上,主要捕食对象是一些兔子老鼠,然后昆虫什么的。但是在坟山上,别说兔子了,就算老鼠都十分罕见,昆虫倒是有一些,但一座山头的昆虫始终有限,迟早会被吃光的。”
“在我离开出发前,偷鱼贼已经三天没有进食过肉类了,每天就靠少少的昆虫维持体能。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偷鱼贼起码瘦了三四斤。”
“所以,如果再不想办法的话,偷鱼贼恐怕就要饿死在那里了。快则一个月,慢的话,最多三个月。”
“甚至,如果在我走后,偷鱼贼还是一直没捕捉到猎物,也许十天半个月它都坚持不下去。”张元德神色黯然。
不过张元德很快振作起来,望向张坤:“所以,我想要请求张医生帮忙走一趟,没别的事,就是把偷鱼贼从坟山上带下来,然后送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放生就行了。”
额,去抓一只狐狸,然后带走放生。
事情倒是简单明了,不算多难,不过……。
张坤眉头微皱,苦笑的望着张元德:“张爷爷既然白天就在,那应该知道,我这出门有段时间了,刚回的家。然后呢,上次出门时间太长,惹老妈生气了,这时候我不太方便再出门啊,看张爷爷口音,应该也不是太仙镇附近的人吧。”
“而且……。”张坤迟疑了一会,但最终还是小声说了出来:“我觉得,张爷爷你有点担心过度了。”
“我觉得吧,如果真找不到食物的时候,偷鱼贼还是会自己离开坟山的,毕竟,求生是所有生物的本能,要不,张爷爷再,看看?”
对此,张元德轻声道:“我知道,动物是善变的,有时候上一秒还在想什么,但下一秒就变了。但,同时,它们也是最顽固的倔强之徒,比如有些动物,认定一个主人后,终生便不会再有第二个主人,因为它们的心很小,只装的下一个人。”
“而以我和偷鱼贼在一起两年的了解,想要它自己离开,恐怕……。”张元德无声的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下去。
如果,他觉得偷鱼贼会自己离开,那么也不会来找张坤了。
听着张元德的话,张坤慢慢沉默了下来。
是啊,动物是善变的,但也是最顽固的。
明明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也很快乐,玩的那么开心,但为什么你就是忘不了那个人。
宁肯住在破烂的桥洞,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也不愿意留下来,住在我为你倾心准备的小窝里,一起品尝美食。
只因为,他先遇到你吗?
是了,大黄,你的心,真的很小。
张坤脑海里涌现出一片片尘封已久的记忆,最终,画面定格在大黄烈火焚身的那一刻。
张坤沉默良久,最终轻叹一声,慢慢抬起头,望向张元德,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张爷爷,您家,远吗?”
张元德先是一愣,随即面露狂喜之色,忙道:“不远不远,说起来我老家张医生还去过,而且应该还印象深刻才对。”
“嗯?”张坤面露好奇:“张爷爷您家是?”
“新安!”
……
第二天,早。
张坤起床洗漱之后,吃早餐的时候向旁边的丽雪招呼了一声。
“丽雪,我今天出门一趟,中午不回来吃饭。”
听到张坤的话,丽雪一愣,一脸惊讶的望着张坤:“哥,你这刚回来,又出门?你是胆儿真的肥了啊,老妈可是今天或者明天就回来,你就不怕老妈回来,真打断你的腿?”
张坤眉角一扬,没好气的望着丽雪:“我说你小女孩家家的,哪那么多怪话,我就出去一趟,下午就回来,最迟晚上到家。行了,我先走了啊,你帮我和外婆说一声。”
说着,张坤夹起碗里最后一口面条,哧溜
第1111章 心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