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芸只觉得越看这部《那些年》,就越是发自内心地佩服。
她没想到青春小说还能写得这样有感觉,没有任何矫揉造作、狗血套路,但就是能吸引读者一直追看下去。
这不由让她想起了自己写青春小说的初心。
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初心早已变质,写出来的作品,全都是去主动迎合市场的,包括她现在的新连载《不负青春韶光》。
她忍不住感慨,或许这就是她和顶尖作者之间的差距吧。
顶尖作者都是引领市场、创造潮流的,而她却只能跟风。
另外,南歌子老师对小说中男主“傅景南”的人物刻画,让飞芸这位女作者,都忍不住喜欢上了这个角色,因为他确实幽默、逗比、文艺、有才。
就感觉任何人的学生生涯中,有“傅景南”这样的同学的话,都会更加精彩。
考虑到这部小说是南歌子老师的自传体小说,“傅景南”说不定还是他的真名,飞芸不由对他产生了些许好奇。
这样才华横溢的作者,在现实中长得怎么样呢?
除了男主“傅景南”外,女主“陆曼舞”当然也刻画得相当好,完全将她的魅力描绘出来了。
这样兰质蕙心、惊才绝艳的超级美少女,确实有资格当这部有可能封神的青春小说的女主。
让飞芸都莫名地产生了嫉妒的是,她从这部青春小说的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南歌子老师对他笔下女主那炽热、真挚的感情。
让她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一朵花。”
在没遇到陆曼舞之前,傅景南是非常骄傲的逗比文艺青年,他总是脸上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容,为人处世特别潇洒豁达,拥有非凡的自信——
“要把所有的夜归还给星河,把所有的春光归还给疏疏篱落,把所有的慵慵沉迷与不前,归还给过去的我。明日之我,胸中有丘壑,立马振山河。”
这是傅景南自己写下的宣言,他相信“明日之我”,注定不同凡响。
喜欢他的女孩子其实也有不少,可他的眼中,自始至终只有陆曼舞。
然而他在透过陆曼舞的颜值,看到她的锦绣才华之后,却忍不住写下这样的话——
“稍有颜值,稍有才华,都是蛮尴尬的事情。会在无数个时刻,你站在一级台阶上,自以为窥见了天光。”
很显然,傅景南被陆曼舞的才华打击到了。
关键是陆曼舞的才华,可以很撩人,她曾写过一首《南歌子》——
井底点灯深烛伊,共郎长行莫围棋。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傅景南后来的笔名“南歌子”,就是来源于此。
而除了《南歌子》外,陆曼舞其实还有很多好词,反正直接把自认为有才的傅景南,搞得心服口服。
傅景南骨子里是孤独的,没人能够完全理解他,所以他这样独白——
我开始把东西写得晦涩难懂,而越晦涩越让我感觉安全。只有足够安全的时候,“一个我”才能幸灾乐祸地说“哈哈哈,终于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了吧”,然而接下来“另一个我”就会问“难道有人想知道吗?”
没有人想知道。
然而不管傅景南写的东西有多晦涩难懂,陆曼舞却都可以一眼看穿。
这种知己的感觉,让傅景南完全沦陷。
但他追求陆曼舞的方式,却让很多人看不懂。
因为他认为,但凡死缠烂打的人,大都不是真的深爱那个人,那只是在跟自己赛跑。
真正爱一个人,做不到死缠烂打。
因为自尊不允许。
他一直深信,爱就是把最好的一切给予对方,包括尊严。
多少浅浅淡淡的转身,是旁人看不懂的情深。
傅景南根本不在意别人如何看他,哪怕嘲讽他是舔狗又如何?
世事如书,我偏爱你这一句,愿做个逗号,待在你脚边。
但你有自己的朗读者,而我只是个摆渡人。
所以说像“傅
第111章 谁也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