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间恐怕没有比跟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高谈阔论,指点江山更痛快的事情了。
尤其是这群朋友还是你的战友、袍泽。
何守义从他如何白手起家拉起一票人马抗击东虏说起,讲到他如何辗转进入四明山区,如何一次次的抵抗东虏的围剿...
这其中自然有很多的辛酸、痛楚,但更多的是自豪。
在江南大地都屈服于东虏的野蛮统治时,还有那么一片区域,还有那么一群有血性的爷们敢于站出来与暴权相抗争。
他们宁可站着死,也不跪着生!
其实从组织人手抗击东虏的那刻起,何守义便没有考虑生死。
在他看来东虏势大,他们这些抗争者早晚都会身死。
但是只要他们的抗争能够起到一些作用,能够唤醒一些沉睡的百姓那就是有意义的。
或许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起来抗争东虏的残暴统治吧?
没想到这一坚持就是近十载。
人生有几个十年?
十年之后他们这些人还在不在?
何守义不知道。
但他知道人过留名,雁过留声。
只要能够在历史上留下一抹痕迹,他便不枉此生。
蚍蜉撼树又如何,飞蛾扑火又怎样?
他就是要让东虏看看汉家儿郎也是有血性的!
这么多年来,何守义觉得最对不起的除了双亲外就是追随他出生入死的这些弟兄们了。
弟兄们为了跟着他抗击东虏,抛家弃子进了深山之中。
大伙儿整日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就是因为一个念想,大明不该亡!他们要亲眼看到王师收复失地的那一天。
现在何守义紧绷着的那根弦终于可以稍稍放松一下了。因为,郑成功、张煌言的大军来舟山了,来双屿了!
他们再不是孤军奋战,再不是双拳敌四手,再不是孤身一人面对敌军如怒海狂潮般的一波又一波攻势。
他们有袍泽,他们有战友!
他们的袍泽就在身后!
“何总兵,我敬你一杯!”
郑成功听得眼角有些湿润,举起酒杯朗声道。
“谢延平郡王!”
何守义亦举起酒杯冲郑成功礼道。
二人仰脖一饮而尽,相视一笑。
其实何守义之前对郑成功是心存偏见的。
在他看来,郑成功抵抗清军并非是为了大明好,只是为了家族的利益。
毕竟他父亲郑芝龙降清之后遭到了屈辱的对待,在京师和软禁也没什么分别。
郑家是不可能效忠清廷的,那么只能效忠大明了。
但通过这段时间尤其是酒席之上的畅聊,何守义发现郑成功真的是一个有理想有担当的人。
他或许有一部分私心,但人活一世谁又能一点没有私心呢?
只要保证私心不影响家国天下事,那私心便没有问题。
便说郑家拥护的唐王一系和当今圣上乃是死敌。现如今皇上不是还封了郑成功为延平郡王,郑成功不是也效忠于当今天子吗?
现如今所有心向大明的人只有一个共同的敌人,那就是东虏!
张煌言也是来了兴致,朗声道:“战罢秋风笑物华,野人偏自献黄花。已看铁骨经霜老,莫遣金心带雨斜。”
何守义粗通文墨,能够认识一些常见字,但要说赏评诗词就真的有些难为他了。
他望向张煌言苦笑道:“张本兵,这诗是什么意思?”
张煌言捋须笑道:“本官经过江南一处小村庄时,一些乡亲们赶来送给我们一些吃食、蔬果。其中有一人送给本官一只黄花。本官见那菊花虽然饱经风霜但根茎依然坚挺,当时便写下此诗告诫自己要像菊花一样铮铮铁骨,不畏艰险。”
何守义闻言恍然大悟,原来张本兵这是在借咏物抒发志向啊!
“张本兵高义,末将自愧不如。”
何守义对张煌言一直是十分敬重的。或者说浙江的百姓提起张煌言没有一个不敬重的。
第九十八章 虽千万人吾往矣(第二更,求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