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广告1季婉芹一听,连忙邀请:“亲家母,他小姑回来就直接让她来家里吃就行了,又不费什么事,你客气什么?”
“不了不了,我这真不是客气,那丫头捎信说想吃我亲手做的手擀面,她一个月才能回来一次,我敢不依着她吗?”
季婉芹这才没再劝,老两口说了两句便回了家临走前,孟得魁将上午炖出来的猪头脸给切出来一小盆让二老端了回去。乐笔趣 m.lebiqu.com
二老吃的好,身体好,他们这些做儿女的才能轻闲些,所以对于这些吃食他从来都是很舍得的。
院里的说话声音大,张猛一下子就醒了过来,然后他就发现,院里飘过来的炖肉味儿好香啊!
“三哥,是不是肉炖好了?我这会饿得感觉能吃下半盆肉!”
二柱:“你这是病好了!有病的人可吃不下去炖肉!”
季婉芹忙道:“米饭一会儿就好,炖肉是现成的,咱再炒两个素菜就行了,你先忍一会啊。”
屋里的三个孩子都刚吃完奶,冷媚儿就抱着小锦绣从窗户前往外望,也不知道三宝是不是真的看见院子里有人走动,高兴的直蹦跶,嘴里还不时的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另外两个就躺在炕上,瞪着乌溜溜的眼睛乱看,反正他们只要吃饱了,就一点儿也不累人。
张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他就是随口那么一说,忘了现在三哥家里做饭的是长辈了,忙在后边找补:“婶儿,我就是这么一说,您可千万别急,慢慢做就行,我去给三哥烧火去了。”
现在,家里前院后院的菜早就全收了,虽然大白菜和萝卜这类的菜还能再长一段时间,可明天摆酒要用地方,也只能提前拔出来。
早上的时候孟得魁在院子里搭了两个灶台,和大队长借了两口队里的大铁锅,现在锅里全炖着东西。
一锅是鹿肉,昨天晚上炖了一盆,吃剩下的连骨带肉孟得魁就给一锅炖了,明天热热就能直接上桌。
还有一锅是猪肉,炖出来的肉颜色红亮,香味扑鼻。
傻小子中午就一口肉没吃着,现在闻着这香喷喷的肉味儿直咽口水。
不过,这会儿他也只能馋着,因为现在还没开饭呢。
傍晚下工后,吴美娜和苟斤又背着人碰了头。
为什么是又呢?
因为吴美娜为了吊着苟斤,已经和他约过两次了,每回见面的地点都很隐蔽,苟斤的便宜也没少占,只不过每回完事儿他都觉得压根不是他占便宜,而是他被吴美娜反嫖了!
可以肯定的是吴美娜并不喜欢苟斤!
而且她不只不喜欢苟斤,她就没有真心喜欢的人!
也许苏清熙家里要是没有突遭巨变的话,她有可能会喜欢上他,毕竟人家要颜有颜,要型有型,要家世有家世,要才华有才华!
然而她这个人太过理智,好看当不了饭吃,所以在知道苏家出事后,她果断选择退出。
虽然苏清熙压根就没正眼看过她。
那既然不喜欢他为啥还能和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关系呢?
主要原因当然是为了吊着他,想让他为她做某些事。
还有一个原因。
苟大熊叫苟大熊其实特别名副其实。
又苟又大又熊!
这里的苟指马虎随便,别管对方是不是干净,跟过几个人,只要他看上肯定要弄到手,就是这么随便。
大,大家都懂,大小的大!
熊,组个词:雄伟。
苟斤完全遗传了他爹,随便不随便的,反正就,也挺大的……
再加上年轻,能干……
吴美娜就……挺享受。
当然,她不认为是她吃亏了,反而真的把苟斤当成了一个伺候她的人。
话说,这姑娘思想绝对挺超前的,而且心智强大,百折不挠,有上进心,一般人都比不过她。
可惜,就是没用对地方。
这不上回是三天前约的,今儿就又见面了。
苟斤每次和她约会都会特意打扮一下,头发梳得光溜溜
第414章吴美娜和苟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