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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九章 时代局限内的强者

    托古改制、借古讽今、伪造先秦古籍等等情况,大顺这边科举出身的官员可谓是身经百战、见的多了。

    尤其是大顺这边朱子学破、而功利学还没立起、还未出现新的半圣的大背景下,托古言志、伪造先秦古籍的情况也是层出不穷。

    当年刘钰从长崎带回一些日本的汉学书时,《七经孟子考文》引发了一场小轰动,而太宰春台伪造的古书《产语·经济录》,也因着伪造水平极高、颇有先秦文华,被大顺的文人观摩了一阵。

    但他们观摩之后四处考证,最后得出个结论:里面的很有用词,不小心用了《史记》里的词句,作假没太到位,这本书即便不是完全伪造的,至少也不早于汉代,根本不是先秦古籍。

    松平辉贞说他是狂士,也着实不冤枉他。三十多年前著名的赤穗事件,导致了古学派的崛起,证明了诞生在大一统背景下的朱子学,在分封制的日本水土不服。太宰春台则是在这场事件的大辩论中,着实爆出了一些惊人之语。

    简单来说,就是幕府要迎接天皇,选了赤穗藩的藩主浅野长矩接待。浅野长矩是个土鳖藩主,根本不懂那些繁琐的礼仪,就找懂礼仪的吉良义央帮忙。

    也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怎么滴,总之礼仪不到位,很丢人。浅野长矩就觉得吉良义央故意整他、让他丢人,就拔刀砍了吉良义央。

    幕府这边有《吵架斗殴处分条例》,就是武士争吵,只要两个人都动刀了,那就各打五十大板按照斗殴处置,都要撸掉封地。

    二十年前幕府大老堀田正俊被刺杀,知道是将军派的人要搞死他们这些实权派、找儒生侧用人掌权,在被刺杀后,撑到了别人到来,第一件事就是拿出自己的刀喊:你们作证啊,我没拔刀,我这不是打架斗殴。然后才死。

    吉良义央也学堀田正俊,被砍了一刀也不还手。这就不适用《吵架斗殴处分条例》,加上这是招待天皇,算是“御前失仪”,幕府就勒令浅野长矩自杀,安抚了吉良义央。

    自杀之后,大罪撤藩。赤穗藩穷的一逼,早就在藩内发纸币代替金银了,武士们是封建人身依附制的,家主没了,就等于失业。为了争取宽大处理,开城交出了领地,换来了幕府用金银以1:0.6的高价,兑换了赤穗藩武士的藩札纸币。

    但人身依附关系的武士没了活路,从食禄阶层变成了打工阶层,心里越想越气,于是一年后47个家臣合谋,刺杀了吉良义央。

    就这么点事,但直接引爆了古学派和朱子学的巨大争端。


    朱子学是大一统之下背景下产生的,和幕藩多级体制水土不服。

    当时朱子学大师林凤刚、室鸠巢就说:昔孤竹二子不听武王之伐讨而身拒兵于马前,今赤穗诸子不听朝廷之赦义央,而众报仇于都下。二子则求仁得仁,诸士则舍生取义。虽事之大小不同,然其所以重君臣之义则一也。

    用赤穗四十七武士的行为,类比于孤竹国的二子,就是伯夷叔齐。不过取的典故不是饿死,而是取伯夷叔齐持剑挡住八百诸侯的另一个典故。

    故而认为报仇的那些人,是义士。

    大一统背景之下的君,只能有一个君。

    可封建制下,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我家臣的家臣不是我的家臣,“君”这个概念就多了去了,用大一统“一君”的朱子学,来解释“封建多君”的日本,这就很矛盾。

    礼大于法?还是法大于礼?

    君臣之礼,在封建制下,朝廷和藩主的命令相悖,藩下武士是听藩主的?还是听朝廷的?

    古学派的荻生徂徕则认为,浅野长矩无能,当时没砍死吉良义央,而且完全没理由地砍人。这本身就是不义的。

    他们的家臣,求为主君报仇的小义,实际上就是主君大不义的延续。以小义而谋大不义,不能称之为义士。

    荻生徂徕说自己是古儒一派,但就这件事上来看,分明是法家刑名之学那一套的东西居多。

    但不管怎么说,朱子学和古学派的这两种意见,算是主流。

    而太宰春台,则是把他们贬斥的一文不值。

    他认为,这47个武士,从其作为来看,根本也不是为了义。



第一七九章 时代局限内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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