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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零九章:命运的距离

    陈雯雯其实很多次想过,自己为什么能坚持下来,明明她只是一个普通人,作为普通人就应该有普通人的样子,保全自己,胆小一些,躲起来,丢掉所有负担,可能才是普通人应该做的。

    可到头来她还是选择了保护夏望.保护这个比起她来说更弱的男孩,这不应该是她的性格该做出的事情,或者说这不应该是“陈雯雯”会做的事情。但她还是做了,就和路明非一样,那个男孩之前也做了她本以为不应该是“路明非”会做的事情,这算是给她做了一个榜样吗?那种豁出一切的执着,以及人性的闪光点感触到了她?

    她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或多或少有些迷糊。

    所以她自然也不会明白,当人很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爱屋及乌之余,总会不经意研究他的一些小性格,观察他的小习惯,然后不知不觉就会模仿那些动作以及习惯。

    有生物学家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人都渴望变得和自己憧憬的人一样,模仿对方的行为和品格,大多都是由大脑中的“镜像神经元”影响的。(镜像神经元,会在人学习或模仿他人行为上起到核心的作用)。

    说点有趣的,陈雯雯以前从来都没有认为路明非这个男孩身上有什么吸引力,他总是围绕在自己的身边,就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出入着文学社,将蜂后需要的一切搬运而来,这一切对他最大的嘉奖不过是随口的赞赏和在别人面前对他的提起和维护。

    很少有女孩会讨厌这种羞涩却又腼腆的男孩,尤其是当这种男孩喜欢自己的时候,他们不会太过冒进地去接近你,只会远远地看着你,为你提供情绪价值以及自我价值,不会在生活上干扰到伱,做出相当冒昧的事。

    在你习惯他的存在后,你便会不由自主地依赖上那种对方源源不断提供给自己的价值感,可你终究不会真正地喜欢上对方,你会主动地与他保持一个不会太近也不会太远的距离,就像她以前对路明非做的那样。

    在意,却又不会真正地接近。那是一种与喜欢和爱呈无限远的距离,往往又会给另一端的人无穷近,触手可得的可怕错觉,只是当时无论是陈雯雯还是路明非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都懵懂、无知地站在自己的角度,擅自地去接触,擅自地去期待。

    但这种可能永远都不会交织的关系在哪一刻发生了改变呢?是电影院那漫天的玫瑰花瓣被直升机的螺旋桨卷上天的时候,还是苏菲拉德披萨馆,他带着自己逃走的时候?亦或者那螺旋的尖塔中,他呼唤着自己名字的时候?


    陈雯雯不清楚。

    可是到头来,她从那么多的经历和过往中,无端地发现了一个有些荒谬,但却显得格外真实的道理。

    似乎自己离路明非越远,那个男孩就会成长得越快。

    她好像是路明非身上的一个阀门,她离这个男孩越近,这个阀门就拧得越紧,这个男孩身体内的那些宝藏,那些流光溢彩的美好的东西都会被锁死在里面,只留下那个干瘪的,呆愣的座椅上低着头望着学校操场发呆的男孩。

    可一旦自己和这个男孩拉开了距离,他原本的那些才华,那些优秀到让人睁不开眼睛的闪光点,就像泉涌一般一个接着一个地蹦出来,以一个极快的速度将他拔高到让当初所有看低他一眼的人都只能彻底仰望他,一个全新的路明非,一个.优秀到令她有些自惭形秽的人。

    马克思致夫人燕妮的一封信里叙述过一句话的:“暂时的别离是有益的,因为经常的接触会显得单调,从而使事物间的差别消失。甚至宝塔在近处也显得不那么高,而日常生活琐事若接触密了就会过度地胀大。”

    距离产生美。

    陈雯雯从来没有想到过还能用另外不同的角度解读这句话。

    嫉妒吗?

    那是发生在同性,以及同阶级上的事情,陈雯雯之于路明非从来没有嫉妒的情绪,相反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对那个男孩早已经怀揣着一种奇异的希冀。

    那是说不出来的感觉,她从未承认过那是喜欢,或者说如果那真的是喜欢,她只会觉得自己真是太卑鄙,太无耻了——那么久的时光里,你从不求回报的他身上汲取了那么多情绪的价值,却从没有接纳过他,到头来你却说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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