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可以出去逛街了,三个女人都极为兴奋。
倒不是她们有什么怨言,而是再漂亮的地方,窝久了,都会有点无趣的。况且逛街本来就是女人的重要喜好之一,无论古今中外。
杭州城是商业重镇,虽然现在暂时还比不上京城汴梁,但随着来宋的外国商船越来越多,泉州和广州的货运吞吐量几乎已经到达上限,因此有不少的外国商船开始往这边走。
加之杭州又刚好在大运河的线上,这里的交通极为便捷,往来的商人渐渐增多。
况且一个多月前,从香料群岛回来的船队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卸完货,大量的商人和劳工聚集在城里,所以杭州此时极为热闹。
街道上人山人海。
陆森家三个女人在街上走来看去,专往胭脂水粉店,还有布店里钻。
但只看不买,因为不需要。
胭脂这东西,其最初目的,是为了遮掩容貌上的瑕疵,后来才渐渐有了妆容的说法,让人更美些。
可这三个女人天天吃系统出产的水果,喝蜂蜜水,甚至还开始练‘仙法’了,全身上下已无皮肤上的瑕疵,美得不行,根本不需要涂抹胭脂。
至于布料……陆森为了让三个女人不那么无聊,在家里种了些桑树,养了些蚕,让这三个女人待在深山里有些事情干。
而养蚕织缎这事……庞梅儿和赵碧莲一开始就很擅长。
事实上,养蚕在北宋的大户闺女中,几乎是必备技能。她们从小看着长辈做,再大点跟着长辈做,到了十四五岁的时候,就能熟练掌握了。
而且养蚕织缎这事本身,是连书生们都公认的好‘活计’,普通小门小户想养蚕,想织缎……嘿嘿,先不说有没有足够的地给他们种能养出蚕丝的桑树,有没有足够的人手管理蚕房,光是煮茧拉丝的技术,也是有说法的,普通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弄。
倒是杨金花不太懂养蚕和织缎,她从小到大光练武了,这事没有赵碧莲和庞梅儿熟手。
经过系统‘改良’的桑树和蚕种,弄出来的丝绸,质量是高级得不行。
吐出的丝是五彩的,是渐变色层,又是淡色。丝质极好,看着透明,把丝织成绸缎,稍远看着,便不再觉得那是布,而是一抹淡淡的彩虹。
三人现在就是穿着这样丝绸做成的长裙外出的,走在街上,极为惹人眼球。
当然,肯定有普通的常衣在里面,否则容易被人看见亵衣。
看着这三个女人身着漂亮的虹绸,很多人想过来搭讪。倒不是什么邪门歪道的念头,只是单纯想问问,这种虹绸是哪里产的,他们也想要几块这样的布匹。
杭州城富豪极多,特别香料船队回来之后,就更多了,已经到了随手扔块砖下去,便能砸到个豪商的地步。
这人钱一多了,就会有更高的追求。
普通的锦绣他们已经见惯了,突然出现这种漂亮的虹绸,怎么想着都极是心动的。
不过也没有人敢随意贸然上来,都是驻足看看,就想方设法打听去了。
看看自己的朋友,有没有人知道这种虹绸的消息,或者是认识这三个漂亮妇人的。
杨金花三人也清楚很多人在注意着自己,不过她们没有在意,安全上来说嘛,无论杨金花还是赵碧莲,现在都是好手,庞梅儿因为还是完璧之身,没有与陆森双修,因此武艺进度极慢,一年下来,只勉强练了个‘健体’的效果。
实力顶多和普通人差不多。
不过她的衣裳里,藏有只漂亮的玉石蜗牛,这东西是契约灵兽的一种,就是变身后的模样不太好看。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毕竟陆森手中能看得过去的契约灵兽都有主了,她只能选这个自己看着还觉能入眼的小东西。
其实契约灵兽之间的实力,并无优劣之分,只有特性不同,以及……好不好看罢了。
当然,也有适配性上的说法。
像赵碧莲,就是所有人中,最适合与灵兽契约的。
不变身的情况下,杨金花摁着赵碧莲打。
但同样变身的情况下,赵碧莲反而小胜半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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