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身前不远处的那个皮口袋,却并没有伸手去拿,我知道那皮口袋是那个女人故意放在哪儿的,她或许就是在等我自己去打开它,所以,我并没有动。
无论那皮口袋里面装的是什么,现在都不是打开它的时候。
这不仅是一场博弈,也是一场狩猎,谁先沉不住气,谁就会在这场对决当中成为猎物。
没有人愿意成为对方的猎物,那不仅仅关乎着胜负,更可能在一瞬间丢掉自己的性命。
我不能死,更不能输,所以,我必须沉得住气,哪怕我现在给自己找了一万个理由去打开眼前这个袋子,可我也不能动。
因为我必须赢,也必须活下去,只有赢的人才有资格知道一切的真相。
我长叹了一口气,将目光从那个黑色的皮口袋上移开,缓缓看向了车窗外。
车已然开出了城,外面一片荒芜,太阳已经开始西斜,将不远处光秃秃的石头山映照的有一些发红。
路上偶尔闪现几株小草,倔犟的在风中挺立,似乎在向所有路过它们的人展示生命的顽强。
“小草都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那么我哪?”我心中暗暗的寻思着。
我本不是这种多愁善感的人,可如今的我早已然不是个把月前那个混吃等死的胡天了,在经历这么多离奇古怪的事情后,一切都变了。
身边的人变了,身处的环境变了,经历的事儿变了,甚至连脑子里的记忆都开始隐隐变的不一样了。
都说“人经历才会成长”,此时的我或许就是这样吧。
车依旧在向前开着,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司机的车技很好,路虽然不怎么平整,可是却并没有多少颠簸的意思,我看着窗台大同小异的风景。
此时,我虽然不太确定自己所处的具体位置,但眼前这几乎“寸草不生”的劲儿,估计自己这会儿多半儿还是在西北地区。
车又朝前开了大概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就在日头快要落山的时候,车终于停在了一处白色的二层小楼跟前。
车停好
了之后,还没等我反应过劲儿来,车门便一把被人从外面给拽开了,紧跟着,两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冲上了车,那架势、那打扮、那表情就跟拍电影一样。
其中一个人看着我冷冷的说道:“你就是胡天?”
我点了点头,说道:“是我!”
那个人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转过头又看了看坐在副驾驶的女人,女人朝他点了点头。
那个人会意,转回身冲着我说道:“对不住了!”
这家伙突然冒出这么一句,当时就把我给弄一愣,我急忙问道:“你们想”
我本想说“你们想干嘛”,这话一共五个字,就在我说到第三个字的时候,那家伙突然从口袋里面掏出了一个黑色的布袋子,紧跟着,他一下子将布袋子套在了我的头上。
我就觉得眼前一黑,还没回过神儿来,整个人便被他们两个驾着下了车。
我也没有反抗,任凭他们驾着我一路朝那座白楼里面走。
这白楼看起来不大,可是,他们却左转右拐的带我在里面走了很久。
我一边走一边心里暗暗盘算,“看来这地方别有洞天怪不得他们要蒙住我的眼睛,估计多半儿是怕我记住来时候的路。”
我这边正合计着,前方突然传来了“咔嚓”的一声,那声音很脆很短,但极为好听,就好像是子弹上膛时候发出的声响一般。
这声音在别人听来可能并没有什么,一听一过就完了,但是在我听来却完全不同。
那是门锁被打开的声音,而且是军用级别最高的c级锁。
作为下八门盗字门的少当家,我虽然对撬门压锁的功夫不是很精通,但是,咱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我们家一元斋曾经有过一位年岁很大的伙计,那时候我还小,只是记得他手里成天拿着一块很糙的石头,有事儿没事儿就在哪儿磨手指头。
我很好奇,于是就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干。他也毫不避讳,告诉我这是为了训练自己手指头的敏感度。
第三百三十四回:去往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