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理从楼上冲下来,闪躲,扔出短刀,然后扑出去一刀抹喉,整个过程只有一秒左右。
一秒的时间,对手开了一枪,躲开飞来的短刀,然后属于他的可能性就到此结束了。
人类之于动物,最大的优势或许就在于人类懂得利用工具,然而有些时候,自身的强大要比工具的强大更重要;或者说,工具的强大也是有局限性的,比如大楼内这几人明明拿着先进的武器,但还是被吴理用刀给干掉了。
国外做过许多实验,关于刀和枪:
两人相距七步,也就是三米多的距离,没有经过训练的普通人可以在1.5秒内扑上去用匕首刺中对手,而对手就算是经过严格训练的警察,提前有防备,也很难在1.5秒的时间里把枪从枪套中拔出,抬起手臂,在自己被刺中之前,完成瞄准和射击的动作。
这个实验继续改进:在拔枪的同时向后退,但三米的距离还是太短,有很大概率被伤到;之后不断拉远距离,直到双方相距七米,才能做到百分百在被刺中之前完成射击。
而这,是普通人和久经训练的警察之间的对比。
或许有人提出质疑,枪从枪套里拔出来耽误了很多时间,如果提前拿在手里,只是举枪射击,速度会快很多,国外也有相关的试验:
一人拿枪,一人拿刀,身前的木板上有气球,两人同时出手,一人举枪就射,一人抬起手臂前刺,结果显示用刀的速度更快;从击破一个气球到连续击破两个,从步枪到手枪,结果都是用刀的速度更快。
以上两个实验可能有局限性,而国外还做了一个最接近实战的试验:一个人拿枪指着另外一个人的胸口,枪口距离对方的胸膛大概三十厘米;对方用各种方式尝试不被击中,而枪手在对方动作的刹那就直接扣动扳机,开枪射击。
最后发现,一边闪躲一边出手去拨开枪手的枪,用这种方式可以不被击中。
军警中许多格斗术,还有马伽术,在近距离被人拿枪指着的时候,都是通过这种原理,用各种手法摆脱射击,然后完成反击。
说到底,近距离用枪,太容易被干扰,被人移开枪口就失去了威胁,特别是面对吴理这样身手强大的武者,近距离交手,枪法好还不如拳脚好或者匕首用得好。
当然了,这个世界上有像吴理这样能提前躲开子弹的高手,也有一些枪法近乎于神的高手:世界上拔枪射击速度最快的人,从枪套中拔出枪,到瞄准射击,只需要0.0175秒!
这样的速度堪称惊世骇俗,而且不是乱射,近距离可以保证100%的命中率!
所以尽管吴理目前已经多次在和枪械的对抗中取得胜利,但其实还没有遇上真正意义上的高手,哪怕是今晚那位马伽术的master,相比起枪法,对方匕首刺杀明显更强。
吴理警惕地看了看,确定再也没有人后,重新将自己的短刀捡回来。
回到二楼,挨个将房间门打开,二楼的房间没人,有卧室,也有储物室。
吴理是想找找看还有没有被比尔兄弟会抓来的女人,如果有,不妨顺手救出去,既然没有,他不再多停留,离开了这栋大楼。
......
大概一个小时后,比尔带人赶到了大楼里。
一楼大厅里,地面上的血迹已经开始干涸,刺鼻的血腥味弥漫在空气中。
比尔迅速朝楼上跑去,很快来到三楼走廊的尽头,看见了倒在房间外的两具尸体。
他脸色阴沉地可怕,跨过尸体进入房间,一眼就看到了背面朝上,倒在地上的鲍尔,这是他的亲弟弟。
比尔蹲下身,咬牙将鲍尔的尸体翻了过来。
鲍尔身上有三个枪眼,已经不再流血,而脖子上有一道明显的伤口。
比尔眯起眼睛,在屋内走了几圈,在墙壁上找到了一个弹孔,书桌后的地面上有一滩血迹,还有墙壁和书桌上也有血迹,地上有鲍尔随身携带的匕首。
比尔痛苦地闭上双眼,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场景:
有人冲进房间,鲍尔开枪射击,被对方躲开,随后对方近身,鲍尔弃枪用刀,两人交手,最后鲍尔被人用刀抹过脖子,当场
第二百二十章 李三,肯定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