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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将军,我方右翼出现大批敌军,数量估测至少在两万人以上。”
“报告将军,我方后翼出现大批敌军,数量估测至少在三万人以上。”
巴顿将军刚把阵列摆开,&nbp;就接连收到了敌军从其他方向进攻的消息。
显而易见的,他被包围了。
从战术角度来看,巴顿选择视野开阔的野外决战,以少击多是错误的。
因为在这种场地决战,人数众多的一方可以轻松从四面合围而来,充分发挥出己方的兵力优势。
法兰西贵族联军的将领们就是这么想的。
当然,这一前提是双方的武器装备没有出现代差。
巴顿将军选择在旷野决战的原因很简单,他麾下人手一把通用机枪,最好的战术就是防守反攻。
众所周知,机枪在防御战中的效果要高于进攻战!
然而,敌人又不听他的,如何让敌人主动进攻呢?
很简单,挑选一个敌人认为有利于他们的地形。
旷野适合敌军展开,又何尝不适合机枪展开布防?
双方是遭遇战,并且一遭遇就展开主力准备会战,自然不会有任何土木工事。
新法兰西卫队的士兵被拆分成了四部分,分列在四个方向上。
实际上,对于现在的巴顿而言,根本没有什么主战场,每一面战场所需要面对的敌军,都具备绝对的兵力优势!
这次贵族联军是倾巢而出,但巴顿可不是,他在巴黎城内留下了上千名盟军士兵。
如果这时候贵族联军分兵去进攻巴黎,试图救出路易十四,一定会领教到机枪扫射的厉害。
当然,&nbp;巴顿更愿意相信,&nbp;对面的土著将领们希望在这里歼灭自己,然后再集中主力进攻巴黎,一路平推过去。
打仗嘛,如非必要,谁不愿意集中兵力攻击一点?
路德是新法兰西卫队中的一名平民士兵,原本是巴黎市内给人理发的……
这个时代的理发师往往兼职医生,所以胆子还是蛮大的,至少杀人不会有太大的心理障碍,于是路德被征召了!
这是路德这辈子第一次后悔成为理发师。
当巴顿得知城内的理发师兼职放血疗法的医生后,颇感新奇,然后下令将全城的理发师傅都征召入伍。
在巴顿眼里,这帮整日里给人放血的人,应该会非常快的适应尸山血海的战场环境。
新法兰西卫队没有多少整训时间,巴顿自然要尽可能征召那些‘擅长杀人’的青壮入伍。
路德看着远处一眼望不到尽头,打着各色贵族旗帜的军队,扛着火枪大踏步朝这里走来,额头上的冷汗就没有停过。
路德再左右扫了一眼自己所在的队列,只有薄薄的两列横阵,并且还没有站在一起,&nbp;每隔一段距离就会多出一片空地,&nbp;上面有那帮自称盟军的士兵架设的机枪阵地。
所谓的机枪阵地,&nbp;其实就是一个三脚架将通用机枪支棱起来。
这样可以很好的抵消机枪射击时的后坐力,让机枪手打得更稳。
每一个机枪阵地配备了两名盟军士兵,一个负责装弹一个负责射击开火。
当然,机枪阵地后面还有一群手里没有武器的随军民夫,帮着搬运弹药箱。
这些随军民夫都是巴黎城外城内的‘良民’。
也就是在巴顿眼里,从事比较‘安全’行业的普通人。
新法兰西卫队的士兵,根本没有统一的制服,巴顿即便有钱,也来不及定做一万多套军服啊!
所以,路德身上穿的仍然是理发师那套便装,只不过额头上绑了一块白布条。
嗯,巴顿这是从二战日军身上吸取的经验,头上绑布条,不光能省下军帽的开支,还十分显眼,一眼望去就能辨别出谁是自己人。
反观对面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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