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血丝的话:如果你真的爱血红,就该知道这些。
在此,我不是以现在17k的编辑,不是以曾经起点的编辑,不是以一个扑街作者,不是以血红的师弟,而仅仅是以一个老资格的血丝身份,说一些心里话。大家可以看后骂,也可以骂后看,不管如何,都请看一下,因为我说的话里,有一些资料是大家以前看不到的。
2003年,有一个人横空出世,他就是血红。那时候他的笔名还叫ricewhu,rice是米饭的意思,whu是武汉大学的缩写。那一年,血红刚毕业;那一年,网络文学的执牛耳者叫幻剑书盟。
血红以ricewhu的笔名在幻剑书盟写了第一本小说,叫《林克》。《林克》是一部很普通的西方奇幻小说,对于那时候疯狂喜欢天魔神谭的我来说,《林克》不算好看。也许,这是当时绝大部分人的观点。很多擅长考据的书评者因为马匹的高度问题,展开了对《林克》的抨击,血红一怒之下,开笔《我就是流氓》,用实际行动展开反击,从《我就是流氓》这个恣意张扬的书名,我们其实可以看出血红的愤怒。
那时候,《我就是流氓》迅速走红,在幻剑看书的我,也注意到了ricewhu这个笔名。中国人都有很重的乡土意识,乡友校友都是如此。因为同是whu的学生,我义无反顾的加入到血丝的行列,支持自己人,天经地义。
后来,幻剑限制《我就是流氓》上榜,并且开始围剿**小说。
当时,起点接纳了ricewhu,我也跟着血红到了起点。
那时候的起点,并没有多么强大,对当时的盟主幻剑来说,并不是一个值得重视的对手。幻剑要求起点,不得接纳血红,但是被拒绝了。
“我欠起点一份情”
这是在后来的日子里,血红经常会说的一句话。
那时候作为读者的我,体会不到血红的心情,但是只认准了一条:自己家的人怎么看怎么顺眼。
2003年我在起点注册了第一个号。我相信,那时候有几万,甚至是更多的书友就这样跟着血红到了起点。
很多人羡慕血红现在的待遇,但是在2003年,一个被驱逐出站的作者,除了屈辱,他所能拥有的就只有血丝们在网络上的呐喊了。
三个月时间,100万字的两部流氓完本。伴随的可能还有不到十平方米的小屋,武汉潮热阴寒的天气和不知道多少箱的泡面。
ricewhu算是成功了,但是他没有因为流氓的走红拿到一分钱。
对血红来说,那是他爆发的一年,对血丝来说,也是值得纪念的一年。
之后的笔名,就是威震网络的血红了。
不要问血红为什么要换笔名,如果你经历过那个年代,应该会知道原因。
没有人愿意舍弃自己已经成名的笔名,靠实力再拼一个更红的笔名来。
血红是凭着自己的实力冲出来的,《龙战星野》并不太红,一直到《升龙道》的时候,血红才正式成为了职业作者。
《升龙道》一次次刷新着起点的订阅记录,也让血红有了更多的创作空间,能够靠自己码字来养家糊口。
我并不是起点第一批vip,我也看过盗版,一直到我成为作者之后,才明白一天一万字对作者来说,意味着什么。
1000万字,很多人没有概念。那么请你打开写字板,写下1000个字的故事,看看需要多少时间。
虽然在04年就有超过1万的vip订阅,但是血红并不是很看重钱,因为在那个网络vip蛮荒的年代,1万的vip爱上了你,就意味着99万的普通读者只能在盗版站找书看。
血红对读者看盗版,其实并没有特别的看法,大家都有没有钱的时候,都有充不了值的时候,只是有能力支持的能支持一下也就足够了。
对读者,血红一直是心存感激。其实在网络上,哪个作者的成名,不是读者捧起来的呢?千字2分对每一个读者来说,虽然不算什么大钱,但是对作者来说,1000个读者给了千字2分,就足以让一个作者全职码字。
血红是个性情中人。
有一次酒后,他很动情的说,他被骂了那么多年,可幸的是一
对血红读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