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父亲手下的这些人,说句难听的话,他们只不过是严家庄园养的一群家奴而已,只不过现在时代不一样,不会再用“家奴”这种字眼来称,不过性质和古时候的,还是不相上下。严语从不将他们放在眼里的!
但叶天风的眼睛是何等锐利,那墨色西装平头年轻人眼光暗地里对他的仇恨,他如何不可能察不见?
这小妮子,总是不会给自己带来好事吗?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下更是给自己平白无故地增添了一个仇家,而且算起来还是己方阵营的。
不过叶天风从来不会在乎任何敌人的,不管他们是来自何方。
这时间,这美丽可爱的小姨子肯主动投怀送抱,他正是求之不得哩!
当下也是不顾众人的目光,大胆且紧紧地将她抱住。
严语抱着叶天风好久,就是一种生离死别之后重逢的无比珍惜。
叶天风抱着严语也好久,更似一种与生俱来的对这小美女的无比地爱惜。
先前不是差点失去她了的吗?如果先前真有什么不测,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两个人白日里抬杠,这一刻却如胶似漆,其间的缘由谁又能说得清呢?
他们好像旁若无人的。
而旁边的一众看客,对此却各有各的看法和意见,就像一百个读者的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般。
对叶天风和严语如此紧紧抱着好久,看客中有的人认为说是刚经历过先前的一番劫难,庆幸,在情理之中。
有的不以为然。
有的觉得有点哗众取宠。
有的感到有些不应该,毕竟是姐夫和小姨子的关系,太过于亲蜜,惹人话语,因为华夏国里的一些人还是非常传统的。
而这群人中情绪波动最激烈的,却还是那一个穿墨色西装的平头年轻人。
他名叫李会桂,这瞬他在黑暗中看得眼睛几乎都快喷出火来了。但他也不敢发作什么,只将自己的拳头捏得紧紧的,紧到指甲都陷到自己的肉里,破皮流了点血。
他来自很穷苦的乡下,通过姑丈、姑姑的关系才能进入严家庄园为严民卖力。
李会桂因为家庭贫穷,父母早死,没有人教育他,曾一度论为乡下的二流子,变得吃喝嫖赌抽样样精通。
在十五岁那年因为强奸一个村里的姑娘未遂,他被逮入了狱。
不过可能也是时来运转,本来进了监狱再加上一个人就是乱七八糟,一个家庭早支离破碎,这辈子都算完全毁了,却没想到在监狱里李会桂结识了一个神秘的罪犯。
具体情况不知,反正他一个人因此改变了很多,出狱后人变好了很多,也不再在那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穷乡僻壤呆了。
他莫名其妙地会了一点身手,也注重起自己的形象。李会桂人本身长得不差,稍加装扮也能去混个模特的。
他来石城打工,用一点方式终于让以前看他像****的姑丈、姑姑肯帮他,还将他推荐到严家庄园来。
李会桂就是在严家庄园完全靠自己的努力,最终进入严民的法眼的。
而他亦是渐渐有了雄心壮志,更在心中暗打算盘,有一天要娶到严民的女儿严语,以后顶替严民成为严家庄园的主人,从此真正脱胎换骨,变成上层社会的一员。
至于自己原来呆的那个穷山沟,李会桂是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再回去的了。他觉得那里的那些人都是土狗、乡巴佬,鼠目寸光,活该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
而他的姑丈和姑姑,虽然这次意外帮了他,但是他也并不打算感激。他们以前一向都没给过他任何好脸色的,虽然他们很早来到石城,但是也从来没有接济过他。
可怜他李会桂父母早死又是一根独苗的,天知道那时是怎么活过来的。小偷小摸,甚至吃垃圾桶里别人扔的东西都有过。
李会桂因此在心里产生了某种报复心理。他仇恨所有日子好过的人,仇恨所有尝到甜头的人,就比如叶天风的现在。
至于他的姑丈和姑姑,如果自己有一天发达了,李会桂是这样想的:顶多像赏给狗一根骨头啃那样也就罢了。
叶天风抱着严语很久才放开手,真是温香如玉满怀啊!爽得了不得的。
第64章 阴狠青年李会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