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也能吃?”
那尉迟家的娘子,还没有回来,小妹倒是领着两个跟屁虫先回来了,很热闹,此时,不但大跟屁虫拿着东西,就是小肉球跟屁虫背上,也晃晃悠悠的挂着几串蘑菇。
为啥,就是,小妹比较喜欢吃这种蘑菇,可惜,这种蘑菇,在山上,能采到的并不多,而且其它的蘑菇,杨乔见到的也不是很多。
其实,说起来,不是见到的不多,而是,杨乔不敢采,因为他不认识,这种蘑菇,算是他认识最多的一种蘑菇了。
“郎君,这蘑菇,敢吃么?”
边上,一个李姓的女子开口了,这四人里面,就这个李姓女子文矩一些,要说这长相,都差不多,都是漂亮的女子,李姓文矩,尉迟家的女子黑。
秦姓的女子,最仙,后来,当杨乔知道了她的名字之后,才感觉,也只有这样的名字,才能配这种仙气呢。
而程家姐姐,那是豪爽,老妖精的女儿么,不豪爽,还能怎么着,据说,这老妖精,那可是被夫人给教训出来的,不过,也许,这夫人教训,是老妖精为人处世的一个策略而已。
不然,怎么前面的夫人教训他,这后面的夫人,还是会教训他呢!
“呀!”
突然,这秦姓女子惊叫了起来,接着,程家姐姐也惊叫了起来。
而李姓女子,就有些皱眉了,这,我刚要得到一个答案,你们给我搅和了。
蘑菇啊,而且是一种常见的玩意,就是没有人敢吃,不要说古人了,就是在后世,杨乔当时在军营,军营外面,是一个废弃的机场,机场么,自然有草皮,当地的百姓,都在草地上放牧啥的,于是,这牛粪就多了起来,自然,这牛粪里,就生长出来这种蘑菇了。
而且,在军营里,杨乔有一个领导是吃货,经过他的研究,这蘑菇,能吃。
是能吃不过,那个年代,真没有多少人吃,为啥,这蘑菇,可是吃肉大户,没有肉配,真的很难吃的,什么,吃的就是鲜味。
那是人们富裕了之后才有的事情,在不富裕的时候,很多的蔬菜,野菜啥的,都不是好东西,为啥,就是没有好的配菜,也就是肉了。
这,扯远了,当时,每当季节到了,在机场的草皮上,到处都是采蘑菇的兵丁,当地百姓,还好心的劝说。
“兵哥呀,这蘑菇,可是有毒的,不能吃。”
果然不能吃,这蘑菇,白水煮了,能好吃么,可是,经过猪油一炒,好吧,又是另一种滋味了,虽然,这配菜不怎么样,可总归,算是能吃了。
而现在,就是这个样子,小妹那可是一口肉,一口蘑菇,一口野菜的,吃的满嘴都是油,甚至,连唱歌,还有小弟都忘记了,啊,不,也没有忘记,这不,她时不时的,还给狼崽烤一串无调料的肉食,这肉食,更加的精细,甚至,要比小妹吃的还要精细。
这狼崽,不好养啊,前段时间,还差点死了,小妹可是闹了好一段时间呢。
最后,杨乔才知道,这狼崽,那是肠胃太弱,不能吃一些过火的食物,所以,以后,这狼崽的食物,绝对是家中最好的了,不过,一个小小的狼崽,又能吃多少,不过半支烤串,就够了,甚至,都不需要烤熟,只要没有糊了就成,这,完全就是小妹的事情了。
好吧,好吧,这女子们,惊叫什么,惊叫,自然是看到了黑娘子马上的鹿了,这,这小子是怎么发现这鹿的,她们,骑在马上都没有发现,而人家,就这么一射,好吧,一头鹿就这么射死了。
怎么发现的,你们发现不了,不等于我发现不了,她们,可是把鹿角当成树枝了,而且,鹿在吃草,自然,移动缓慢,于是,被人忽略了,可,杨乔没有忽略啊,本来,他是想过会再去猎取的,准备带回家中,可是,这些女子,竟然自来熟,好吧,不好好招待她们,也说不过去,这,不君子,不是么!
再说,都是勋贵家的女子,他不巴结,自然,也不会得罪了,而且,明显,小妹跟这臭小子,交上了朋友了,以后,到了城里,难免会碰上他,到他家拜访,那是一定的,这个,杨乔可不会自卑,你是勋贵家庭,我是世家子弟,谁比谁强。
这就是李二无奈的地方,只要杨乔想当官,一旦报上去,一个七品的官,那
第二十七章 邂逅(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