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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想更好的融入到军队生活中去,所以才会花费那么多的时间泡在勋卫府那边,谁让他承诺过要给程怀玉一个诰命夫人呢。
所谓功名但从马上取,这也是大唐到了贞观朝以后最快的提升途径了,尤其是如果能够赶得上不久之后的覆灭突厥的那场大战的话,林森真的是有希望能够达成这个目标的。
可那毕竟是上战场,和他对付那些山贼大军肯定是大相径庭,对手都是马背上长大的突厥人,战斗力和战斗方式都会有许多不同,而他也不再是那个只需要守好土楼,就能立于不败之地的林家庄主而已,而是会作为大军的一员。
这其中差别太大了,所以林森必须尽快的适应自己的这种身份的转变,熟悉军队中的一切才行。
相比程怀默他们那种堪称在军营中长大的家伙,他差的东西还是太多了些。
当然这并没有耽误他这个宠妻狂魔随时关心自家老婆的情况,除了时不时就要和程怀玉腻在一起,搞的程咬金好几次都不爽的想要开口撵人以外,他还为自家老婆准备了一份应对冬天的礼物。
皮手套自然少不了程怀玉那一份,但是经常练武的她,冻伤双手的几率反而不高,倒是那逐渐变厚实的衣物让林森有些不爽,为了御寒自然要一层又一层的套衣服。
这时候的衣物都是宽袍大袖的吗,保暖效果就是要差一些,富贵人家用的料子又多半是丝绸,看着很是光鲜亮丽,可其实保暖效果同样没好到哪去,又没冷到可以穿皮裘的日子,提前穿上了也不太符合她们这些贵女们的形象追求啊。
当然了,其实对林森来说,最为直观的一点感受,还是他想要突破层层衣物的阻隔,热心的帮助自家老婆托住那一对未来孩子的大食堂变得很是困难。
这对于他这样一个忠实的球迷来说,不是,是对一个热切的想要帮助老婆减轻负担的人来说,完全不能忍啊。
相对好多层厚重的衣物,显然还是单件轻薄而又保暖良好的衣物更符合这个需求,也会更加的美观些。
没用怎么冥思苦想,林森就拿出了后世常用的冬日里的保暖神器,就是羽绒服了。
当然要是放到后世的话,这时候最合用的自然还是万能的冲锋衣,不过谁让现在没有那些人造纤维可以用呢,想要达到那么好的起毛效果也不太容易。
还是羽绒服这东西最为方便直接,天还没那么冷的时候,做个轻薄款的就是了,等到天气真的冷起来了,再考虑增加一些充绒量也就是了。
而且羽绒方面也有鸭绒和更加保暖的鹅绒可以选择,同样可以把鹅绒留到深冬再用。
至于面料,可以选择的种类其实也不少,因为这时候的布料做出来都是非常细密的,只要针脚做的细密一些,同样不用担心会有钻绒的问题,起码也不会比后世的那些羽绒服来的差了。
再配合后世最为常用的三层穿衣法,一层吸汗排湿的贴身小衣,一层用来作为保温保暖层的轻薄款羽绒服,最后再来上一件挡风用的外衣,御寒的效果简直不要太好。
而最外面的一层,完全可以选择最漂亮的一件作为颜值担当,就可以达到美貌与保暖兼顾的效果了,也不像原来那样一层套一层的,显得臃肿又沉重。
等到以后大家对这羽绒服更好的接受了,完全可以做成外套和羽绒夹层一体的形式,也就是后世的派克大衣那种样式的,只不过需要朝这个时代的审美做一定程度的妥协罢了。
而且相对那样的形式,比较贴身的羽绒夹克加羽绒裤的样式,显然更加节省羽绒材料啊。
得了林森精心准备的这件礼物,程怀玉显然对自家夫君的这份用心非常的认可,难得主动的送上了一个香吻。
不过相对来说,林森显然更加陶醉于由此带来的某些方便,伸手过去总能带来沉甸甸的幸福感,这才是一个忠实球迷最为在意的。
最近经营兰蔻已经做出些心得,对这里也有了许多感情的程怀玉,第一反应和林森如出一辙,她也打算将这羽绒服补充到兰蔻,作为新一季的主打产品之一。
因为她自己的感受是最为直观的,那份轻松和舒畅,那种轻若无物
第二百二十九章 可爱的财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