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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3章 1.142 古今一也

    因何将海外十洲之地,皆分封子嗣。只因,唯蓟国崇尚《荀子》,行“内圣外王之道”。

    唯蓟王子嗣,自幼言传身教,方能将蓟国之一切先进便利,放之四海而皆准。此乃蓟国共识,毋庸置疑。

    尤其荀子,『制天命』、『性本恶』、『法后王』。深入蓟人心。

    蓟王诸多行事。皆可,以“法后王”概括。

    先论荀子“法后王”者,乃太史公司马迁。《史记·六国年表》:“《传》曰:‘法后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变相类,议卑而易行也。”

    “法先王”与“法后王”,乃儒家不同派别,之政治主张。“先王”指上古帝王:尧、舜、禹、汤等。先王德政,典籍多有记载。如尧禅于舜、舜选贤能、大禹治水、商汤伐桀、武王伐纣等。

    素王孔子、亚圣孟子等儒家先贤,对“先王”皆推崇备至,或言传身教;或“言必称尧舜”。荀子遂将“法先王”,概括为儒家治世之本。自汉武大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遂成封建王朝,二千年之正统。“法先王”亦为历代王朝。奉为金科玉律,凡国有大事,皆要归本溯源,从“先王”处,寻求解决之道。

    诚然。儒家“法先王”,亦非墨守成规。《礼记乐记》云:“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

    与“法先王”相对应,便是“法后王”。“法后王”乃荀子提出。指“取法今王”。荀子认为:“故尊圣者王,贵贤者霸,敬贤者存,慢贤者亡,古今一也。”言下之意,先王的礼乐制度,代代相传。故后王之法,实为上古圣王之迹。于是,“法后王”即“法先王”。前后传承有序。

    荀子门生韩非子,又进一步提出“尊今王”:“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韩非子认为,应当因地制宜,因时化育,制定国策。断不可,食古不化。对“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法先王”之说,并不以为然。

    荀子“法后王”与韩非子“尊今王”,最大不同。便在于,荀子以为,“古今一也”。后王之政,乃先王之迹。古今王者,传承有序。

    而韩非子以为,“治世不一道”。于是“国不法古”。今时王朝,无需效仿古代。斩断了古今之联系。

    正因如此。荀子虽屡遭非议,言其“儒法合流”。然荀子乃出儒家门下,天下无有异议。

    韩非子,“无君无父(注1)”,必是法家无疑。


    于是乎。凡新朝创立之初,皆效法家“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轻装上阵,革弊除积,所向披靡。然待稳坐江山,皇位传承有序。却又纷纷,“尊圣敬贤”。极力寻求并佐证,王朝更迭之正统。国策亦由“治乱用法”,渐向“治世用儒”,悄然转变。以求达到二家平衡:“儒法合流”。便是所谓“儒皮法骨”。

    于是才有,后人慨叹。“尝谓三代以下之天下,非孟子治之,乃荀卿治之。”

    再看蓟王行事。

    无论《二十等爵》、《圩田制》、《编户齐民》,皆出“先王之法”。然蓟王并未墨守成规。而是因地因时而变。《二十等爵》,权力与义务,相匹配。《圩田制》,允许先行举债,分期偿还。《编户齐民》,分户而不析产。诸如此类。蓟王之法,实为先王之迹。故“法后王”即“法先王”。

    蓟王新政。继往开来,传承有序。正出《荀子》,大儒学无疑。

    正因蓟王行事,『有礼有节』、『循规蹈矩』。故才为天下所敬。

    一言蔽之。身处儒家一统朝野之大汉皇朝。岂不言儒?

    窥一斑而知全豹。

    天下名儒,纷至沓来。正因蓟国以《荀子》为基,开立大儒学。且汉室三兴在即。以颍川荀氏《家学》为代表。《荀子》一派,必然兴盛。待炎汉三兴,当为显学。

    儒宗将《荀子》,入列《五书》。其用意,不言自喻。

    知微见著。

    通晓蓟人『法后王』。荀子『制天命』、『性本恶』,于蓟人而言,其所作所为,亦水到渠成。

    天下儒生,又岂能不趋之若鹜。

    切记,《荀子》亦是儒学!

    无需弃毕生所学,而转投他门。更无需受三观



第2253章 1.142 古今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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