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倒退至片刻前,杀字刚刚响在耳边。
最快的攻击总是最先抵达,掌天弓出射迅如闪电,雷尊所用个的是真的电,两者都快,相遇必然也最早。
剑与箭的对撞,以雷剑完胜而告终,面对雷尊四雷中的最强击,那道看起来猛烈的飞矢几乎没有抵抗之力,顷刻即被击毁、变成一团破铜烂铁。剑光雷矢继续前行,延着之前箭矢射出的通道内溜了一趟,最终没能抵达射出那一箭的源头,在怒鸣声中消散。
剑雷威力远远强于箭矢,但不能像它那样及远,只能空跑一趟。
心神相连,雷尊无需用眼也知道发生了什么,微楞不禁要骂。
“竖子小儿,果然本性不改。”
一次次奇迹般的战斗,世人都知道十三郎狡诈,偏又一次次的要上当。比如现在,弓是那张弓,箭却不是那支箭,十三郎不知何时炼制出一模一样的箭枝,射出来的光芒甚至还要剧烈,内里则是一团糟。
掌天弓出箭,速度快到让人来不及反应,哪有功夫再仔细分辨那支箭有没有问题。一箭射穿天劫的威势犹在眼前,雷尊不能不予以足够重视,浪费一击之力不说,脑海内刚刚明白原委,远方光点微微闪动,第二支箭到了。
这真的很麻烦。
当真的对待,等于以两成实力与对方一支烂箭做交换,战斗持久必定不利;不当真,谁知道哪支箭会是真的,等到临头再做应对,雷尊也未必吃得消。造成这样的局面,首先要怪雷尊托大,放任一个“十三郎”远走。其次是那张弓太过邪门,怎么能射这么远!
对手远在一两百里之外,跑起来速度不比谁慢,雷尊无奈放弃追杀的念头。摆在他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是快点将眼前之敌解决,战斗自然结束;再就是如现在这样提心吊胆打下去。与十三郎分身拼消耗。
不用想也知道,掌天弓威力如此强大,所需要的法力必定惊人;假如没有其它对手,雷尊大可老老实实与之打攻防,凭借远比十三郎雄厚的法力逼其退缩。
眼下这种情形
思忖仅在电光火石,那支箭可不会等着,呼啸声中直扑后脑。于是雷尊意识到,十三郎非但不停开弓,其位置也在不停变换。逼他分出更多心神。
“剑!”
无奈再出一指,雷尊的目光又被那颗血球吸引,号称能杀灭千里生灵的血球与滚雷相遇,忽然像蜂巢一样炸开,转瞬间分成十万份!
不是虚数,是真真切切的十万颗血珠,个个能飞;十万血珠四方散开,带着浓浓腥臭气息扑向雷尊的身体。闻之作呕。
假如不是亲眼看到,没人相信那条最爱显摆风度的驴身上藏有这种污秽之物。更没有人相信血麒麟的罚世神通会如此腌臜。仅以雷尊的见识对比,即便那些常年与腐尸大交道的修家,程度也有不及。
血麒麟凶名赫赫,血杀千里如雷贯耳,雷尊可以无视神驴的那点修为,但不能不还重视其宁可重创才换来的这一击。想也不想。滚雷随血球一样炸开成网,四方横扫将其杀灭
很容易,但,似乎容易得有点过了头。
通过感应雷尊知道,那些气势汹汹的血球啥威力都没有。不过就是一些鲜血体液混合在一起,哪里经得起滚雷荡涤。
“又是虚招?”扪心自问,雷尊不能不狐疑。
阵阵青烟接连升起,十万血球转瞬消失大半,但其数量太多而且会跑,分布的面积也太广,甚至还有些从头顶脚下合扑而来,实难凭一颗雷球清理干净。
不理它们。
迎面枪锋已至,雷尊成功施展第三道雷,身外既有连空间裂缝都不惧的雷光为盾,索性将其抛在脑后。
对他而言,这是必然、也是无奈的选择;当面大敌攻势临头,雷尊虽然强大,但还没有强到能够无视八千厌灵蚁的程度,岂能总与一头蠢驴纠缠不清。
接下去的战斗按照构想进行,雷尊三刀斩断厌灵蚁所化的长枪,顺势放出神识、延着常人难以触及的精神波动逆流而上,直冲沙场主将。
与当初十三郎灭蚊时候类似,雷尊一眼看破蚁群的最大弱点,只要杀掉厌灵蚁后,蚁群势必分崩离析,甚至会有反扑。必须承认,这是对付蚁群的最佳策略,此外还要提到的是,雷尊之强,此前那几
第一一八八章:意料外的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