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腊月,云鹭风尘仆仆回到奉京,还自江北带回来一个十七八的小伙子。
这少年名叫方山,自称是王十三的亲信,一开口便是“十三哥”长,“十三哥”短,“十三哥看老叫云大侠跑腿送信,过意不去,特意打发我过来,我们有秘密的送信渠道,既快又安全。”
文笙还能说什么?
她叫方山先在马场住一晚。
能免去云鹭奔波自然再好不过,剩下的,随他去吧。
方山带来了王十三的回信。
依旧是那笔惨不忍睹的破字,但文笙却发现,这一次错别字明显得少了,尤其是上回经由她指出来的那些。
带着明显的模仿痕迹。
比如说“元恺”二字,元的笔划少,恺的笔划多,要按王十三的习惯,应该是元字小,恺字大,且乱糟糟地乌成一团。
信上所有的恺字都比元要小上一号,虽然依旧不好看,比起上一次可强多了。
这大约是因为她当时改那些错字用的是蝇头小楷吧。
不过再看信的内容,就没这么舒心了。
可能因为文笙回信避重就轻,结果王十三马上还以颜色。
内容看着不少,像什么花了大笔银子欠了好多人情疏通关系,了解被扣乐师们的情况,这些话文笙一眼扫过,半个字都不信,剩下的,全是拉家常。
厉建章瘦了一圈,看上去仙风道骨的,好像风一吹就能刮跑了,孔安脾气太大得罪了人,结果吃了好几天的黄豆,肚子涨气,不停地放屁……
文笙苦笑不得之余,对云鹭生出了浓浓的愧疚之感,白叫云大哥跑了一趟,幸好以后送信的人换成了方山。
晚上文笙为云鹭和方山接风洗尘,饭桌上她按捺不住好奇,套方山的话:“你跟王十三多久了?”
方山颇为得意:“七年了。”
这与文笙猜测得差不多,若非是特别信任,也不会这时候被派来京里,更不用说什么秘密的送信渠道。
“王十三重武轻文,没念过什么书吧?”
这话从文笙这么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嘴里出来,透着一股轻视的意味,方山登时就不干了:“谁说的,我们大哥手下这么多兄弟,除了二哥、七哥,就十三哥认识的字多。”
好吧,文笙由此弄明白了一点,王光济的这帮亲信,只有王二、王七再加王十三认识几个字,其他的堪称睁眼瞎。
方山见文笙有些不以为然,一转眼珠,便猜出来大约是王十三信写得没法见人,道:“十三哥他们小时候,善堂里的师父为叫他们专心习武,只让认识自己的名字,若是有人偷偷摸摸学识字,头回抓住了就是一通好打,再犯直接赶出去。直到学成武艺出来做事之后,才可以读书识字,不过到那时候,哥哥们成天东奔西走,忙得很,也就没空学了。”
文笙去拿酒壶的手顿了顿,专心习武?
王光济父子养着他们,教他们武艺,自不愿意让这群孩子拥有自己的想法,不识字,也就读不了书,只能人云亦云,对善堂里教授的一切全都信以为真,以命捍卫。
“十三哥背上有条长长的伤疤,有次我问他怎么来的,他说小时候不听话,叫抓了一次,以后就再不敢了。”方山偷眼窥着文笙的神色,又补充了一句。
直到晚上回信的时候,文笙还在想着这件事。
王十三给她的印象,向来就像是狡猾的狐狸,滑不留手的游鱼,那种江湖人的粗野和狡黠,常常叫文笙觉有力气使不上。
就连交换人质这等本来对双方都有利的事,也莫名其妙地停在了中途。
现在,她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了。
文笙在信里完全没有提乐师如何,江北如何,而是模仿着前世的“柳体”写了一篇《千字文》。
若王十三有心学,有这一千个字,差不多就够应付平常写信了。
在《千字文》之后,文笙又特意加了一段,大意是劝他不管多么忙,也要把字练好,字是一个人的脸面,也要多读书,读书养气。
写完了这封长信,已经是将近子时,文笙很是困顿,本来已经要将信封起来了,突然又想起来王十三毫无基础,掩手打了个哈欠,在最后的空当处添了两个正确握笔的
第二百六十一章 腹有诗书气自华(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