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左……”
“向右……”
高升坐在马车上,冒着严寒,玩得不亦说乎。
只要遇到道路拐弯,他就顺着拐弯的角度,调整手中吊杆的角度,让吊着的酒坛顺着道路朝向,然后杂毛蠢马就顺着酒坛的方向,拉着车,呼呼喘着团团热气,跟着拐弯。
嗯,这“方向盘”倒也不错,只不过时刻要手抬着,累得慌。
高升心理吐槽,决定有时间就在马车上钉个架子和卡槽,也不用自己手举着吊杆,累得一逼。
此刻,杂毛马有些发毛了,但为了酒,它认了。
看着近在咫尺的美酒,闻着酒香,却无论它怎么朝前奔,就是够不着酒坛,杂毛马终于发现,它想再次品尝美酒的味道,几乎不可能。
除非坐在马车上的人主动给它喝酒,否则门儿都没有。
这个折腾法,就说气马不气马吧?
问题是杂毛马乐此不疲,甘愿为一口酒喝,给高升折腾来折腾去。
看着入城的时辰快到,高升只能驱使着杂毛马沿着下河村逛了一圈,而后驱使着杂毛马返回高家。
他如此折腾一番,主要是确定卢国公府马夫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毫无疑问,马夫没有骗他,这杂毛马就是个酒鬼,有酒啥都肯干。
入到院中,让奴婢给杂毛马卸车,高升抱着那坛开过封泥的酒,看着眼巴巴望着他的杂毛马,心情大好,豪爽的将整坛酒摆在杂毛马前。
杂毛马的眼神亮了,打了个响鼻,就将马嘴凑到酒坛口,伸出猩红舌头玩命舔舐酒坛里面的美酒。
看着饥渴牛饮的杂毛马,高深心中有感而发,对杂毛马道:“你今后跟我了,也没名字,今日我便给你起个名,就叫……”
他的话还没说完,牛饮的杂毛马出问题了。
只见杂毛马的双眼,随着喝酒的节奏,越来越迷离,最后双眼充血。
“啪”的一声,杂毛马在高升说话的当口,整个身体就像失去了支撑一样,轰然倒地,直接摔在了地上,激起灰尘满天飞。
“呃……”高升傻眼。
他还想给杂毛马来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字呢,没想到喝了一点酒就醉死过去了,这也太不济了。
看着酒坛里的酒,高升估摸了一下存量,杂毛马最多喝了半斤酒就晕菜了。
“看来‘茅台’这名字不适这畜生,才半斤的量……半斤,嗯?就叫这畜生‘半斤’!”
高升非常不满的杂毛马的酒量,他却忽略了,杂毛马寻常在卢国公府,喝的都是大唐的水酒,一接触四十多度的烈酒,能喝半斤已经颇为可观了。
瘫在地上人事不省的杂毛马哪里知道,从此刻起,它就有了名字,还是很恶俗的名字。
指望半斤拉一车自酿的黍米酒去卢国公府已经不现实了,半斤一醉,啥也不指望了。
幸好,高家还有马车,高升当即让奴婢将酒窖里的不合格酒,搬出数坛,放在马车上,而后让管家孙有福赶车,与他一同前往长安城。
至于醉得马事不省的半斤,他在心中总有种奇妙的感觉,半斤似乎与他充满了“猿粪”,否则,他怎会在卢国公府挑了它?
老程喝了一下午酒,依旧没甚感觉,越喝越觉得酒淡如水,这可是上等的美酒啊,到了他的嘴里就跟水一般。
胡姬依旧还在扭着腰肢,老程这把年纪了早就不好这口,倒是对享受的水准,比如吃喝拉撒睡,要求比以前更高。
老程拍拍手掌,而后挥挥手,这些胡姬在卢国公府都有些日子,知道主人的性子,慌忙停止了舞姿,纷纷对老程行礼,而后退了出去。
看着醉倒一地的儿郎,老程又觉得寂寞,连个陪他喝酒的后辈都没有。
老程给自己灌了一口酒,而后叫骂道:“老程英明一世,竟养了一堆不争气的货,气煞老程也!”
他已经六十多了,一只脚已经踏在棺材里头,若是寻常人家都入土了,他现在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老程家的这几个儿郎。
他是生怕自家儿郎也如这大唐的酒一般,一生太过平淡,乏味得紧。
除了嫡出幼子不让人省心之外,卢国公府的其他孩儿似乎都挺有
章180半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