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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心爱之物

    章晋阳摇了摇头,这对他算不上打击,但是心里一时有些别扭,他一直都不去想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即使上一世有着那样的宝贝他都从来没去研究过,但是现在……他非常想狠狠的给幕后黑手脸上来一拳。

    耷拉着脑袋,随手翻开语文课本:“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唔……

    这首诗原来是这时候学的吗?”

    咂了半天嘴,直到姐姐又夹着一本书从大屋回来,他也没想起来现在学到哪了,就更不要说作业是什么了。

    看到他的样子,章慧嗤的一声:“嘁,算了吧,你那个作业爸也就是说说,早就不抱希望了,不过你是不是把字帖写了?字写的不好看多丢人啊?”

    听到姐姐说这个,章晋阳露出了苦笑,他现在还真不敢提笔写字,三年级的孩子和活了两辈子的老家伙写字那能一样吗?

    尤其是他自小字就写得不好,按照他们的方言讲,那字写的“和老蟑爬的一样”,每次说到这个章爸的脸都黑的和锅底一样——他们家的姓不是很合适挨这个笑话啊。

    这个时候庞中华硬笔字贴真是事业刚起步的时候,作为刚被允许使用钢笔的小学三年级学生,他们几乎人人都有一本描红,虽然语文老师不会留练字的作业,但是他会通过批改描红本来督促学生练字。

    只是写字帖的话,应该不会暴露字迹的问题,不然的话真的不好解释为什么会把“妈妈”写成“女马女马”的小子一夜之间字迹就老辣如同长者……

    关注了一下姐姐床头的台表,还不到八点,又不能出门,电视也没什么好看的,不如就写点字帖出来,多少也解决一个破绽再说。

    字帖并不在书包里,就在写字台上放着,因为姐姐也在用,现在的考试需要手写的地方是很多的,她也需要提升自己的书写能力——至少要把卷面和作业写的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


    不过这种练习很枯燥,就算努力的减慢速度,再写了十几张之后,也没花了多少时间——他原本就不是有耐心的人。

    姐姐还靠在床头看书看得津津有味,这么长时间了连姿势都没变一下,瞧瞧探头瞥了一眼,唔,这次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套书他原本也很喜欢的,还收藏过。

    不过姐姐结婚之后生了个熊孩子,那混球把他费尽心机收藏的单行本(中文版的单行本很少见的)撕掉了,那个时候他已经上了高中,只不过是因为一点小事发脾气而已。

    那是他最后一次动手,连孩子带姐夫都被大发雷霆的他揍得鼻青脸肿,随后他把收藏的所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都砸在外甥脸上,要不是那个时候妈妈还活着,姐俩差一点就断了来往。

    他爱书成痴是众所周知的事,就连母亲都不会在他的藏书上说什么,曾经因为同学在他的书上乱写乱画,他抡着刀追了人家几条街,人家都进家了,他把别人的大门砍的全是刀痕,也因此住了半个月的拘留所。

    说起来,那是高中时的事了……

    不过姐姐现在看的这本,是父亲的藏书,不也很少见,并不是说书很珍贵,而是在这年头周围很少有人会看这种书,不要说他们的同龄人,就是父母辈的读书人也很少有人会喜欢侦探小说(这个年代还没有推理文学的说法)。

    章晋阳也并不是特别喜欢,不过夏洛克·福尔摩斯和赫尔克里·波洛是例外,这两个经典的侦探形象确实影响了很多人。

    炎黄人熟知夏洛克是因为小说,而波洛则是因为著名的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以及《尼罗河上的惨案》。

    很多人尤其喜欢那和斯塔林一样的大胡子,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这位侦探其实是比利时的警察,至少在退休前是的。

    阿瑟·柯南·道尔和阿加莎·克里斯蒂也因为他们成功塑造的角色在炎黄人心中竖起了丰碑,一直到2世纪,都有人在模仿两个人风格创作推理小说作品。

    相比来讲,他还是更喜欢炎黄的古典文学,尤其是传奇小说和志怪文学,在第一世的时候他的书架上队夺得就是各种版本的《山海经》和《博物记》。

    想来想去,现在也没有什么事可以做,他在大略的翻了一遍自己的各科课本之后,决定到父亲的书架上找一找,看看有没有什么



第十四章 心爱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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