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潘龙肯赚“小钱”,那班力特老板自然不会拦着他。不仅不会,他还帮潘龙介绍了几个工作。
第一个工作来自于住在旅馆楼上的作家盎歇,这个矮人虽然是个牧师,有些实力,但其实却相当的孱头。在距离这里不远的路上,他让一个食人魔给打劫了。有趣是,那食人魔没有杀死他,而是只抢走了他的腰带。
“简直让人无法相信!”潘龙找他了解任务详情的时候,这个矮人吹胡子瞪眼睛地大吼,“他竟然对我写的书毫无兴趣,而只想要我的腰带!太过分了!”
“相比被打劫,你更加愤怒的是,那食人魔对你写的书毫无兴趣?”潘龙饶有兴趣地问。
“当然!写作是我的生命!他竟然否定了我的作品,这仅次于要杀死我啊!”
“那么……你希望我怎么办?”潘龙问,“把你的腰带抢回来?”
“当然!最好还要狠狠地教训它!让它知道看不起一个作家,是何等严重的错误!”矮人大叫,“我会付你一笔钱的,双倍于它脑袋的价钱,100金币!”
潘龙想了一会儿,问:“如果我能够做得更多呢?”
矮人疑惑地看着他:“什么意思?”
“比方说,如果我能够把它抓来,让它当众承认错过了一本伟大的著作,并且诚恳地阅读你的作品并感动到流泪……你能够多给我一些报酬吗?”
矮人用看智障的眼神看着他:“食人魔不识字。”
“唉?那你为什么要生气?它不识字,要抢你的书也没用啊。”潘龙觉得自己有点无法理解这矮人的思维方式。
矮人用更加看智障的眼神看着他:“它识字不识字,跟我生气不生气,有什么关系?”
潘龙闭上了嘴巴,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弄错了什么。
等他来到楼下,看到正和酒客们相谈甚欢的班力特老板,他觉得,自己应该没弄错。
“老板。”他凑到班力特身边,低声问,“你那个同胞——就是被抢了腰带的那个。他的脑子是不是……”
班力特秒懂了他的意思,给了他一个很含蓄的笑容:“潘,你知道,盎歇他是个牧师。”
“牧师怎么了?”
“牧师呢,只需要感知神就行,他们不需要思考太复杂的事情。”
潘龙仰面看天,默默无语。
(我特么简直在冒傻气!)
他决定不急着去完成那个没有脑子的混账矮人的任务,而是回一趟昨天夜里大战的树林。
那里也许还有可以打扫一下的东西。
问班力特老板借了一个很大的背包,他赶回了树林。
遗憾的是,之前战斗的痕迹虽然还能找到一些,但那些可以被拿走的战利品却已经都没了——大概无非是地精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把它们都给拿走了。
树林里面,只有那辆空荡荡的马车还停在路上。
他思考了很长时间,最后自己充当驮马,把那辆马车拉到了友善之臂旅馆。
“你觉得我是应该卖掉这辆车呢?还是应该买一匹马?”他问。
班力特老板回答:“这种轻型马车不值钱,你想要买的话,15个金币左右就可以买辆新的。而买一匹马需要75金币,你还要买不少豆子,给马在路上吃。”
潘龙愣了一下:“这辆车不值钱?”
“当然,值钱的是四轮马车,双轮的不值钱。”
“大小差很多吗?”
“不仅仅是大小的问题,制造难度也不同。这个我也不是很懂,但价格我是知道的。四轮马车一般一辆车加上两匹马,需要250金币左右。而这种双轮车,你如果买一匹稍稍好点的马,比方说一百金币左右的,让人家送一辆车都可以。”
潘龙叹了口气:“这么说,我这么辛苦把它拖回来,就只赚了15金币?”
班力特给他泼了盆冷水:“正确地说没有15金币,因为如果你要把它卖给我的话,我最多只能出5个金币。”
潘龙被这诚恳的话气乐了:“那我还不如买匹马算了!反正我也需要马车!”
“对啊,我也是
第三十三章、我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