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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十三年后

啊。

    姜子琛分外鄙夷的看了一眼佯装知错的姜慕依,嘴角淡淡一勾,环视的目光定格在了近处的毛巾,随即迈步上前,酷酷地拿了一个自己喜欢的蓝色,放进了已经承载了很多东西的购物车里……

    而对姜慕依的一番话,欢笙只择选了一句“我的可爱自然也是源于妈咪的”,当即被取.悦的彻彻底底:“谁说我女儿天生不可爱,我女儿根本就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女孩——!!!”

    姜南晨捏眉。

    ……

    回去的路上。

    因为怕欢笙走路累,所以姜南晨将她放在了背上,背着她一路往前走。

    姜子琛和姜慕依跟在旁边,两个人各自吸着手里的果冻饮料,专注而乐不思蜀。

    欢笙轻轻地在姜南晨的耳边,说:“不去医院了吧。你在这里有自己住的地方吗?”

    “不去医院,你觉得我会放心?”姜南晨淡淡反问,““万一”的后果和打击,由你承担还是我?”

    欢笙抽了抽鼻子:“反正,根本,治不好,我觉得不会有万一……”

    “你觉得?你的“觉得”什么时候真的准过?!”姜南晨说,“如果,你要冒着我会离开的风险不去医院,那就随便你。”

    “我想住在一个“家”里。”欢笙心酸的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在医院久住不是我要的生活。“

    姜南晨声音很淡:”随便你。“

    ”你不要威胁我。”欢笙埋在他的脖子里,“好,你的威胁和冷淡都成功了,我随便你怎么将我安排,一辈子将我安排在医院也可以。”

    这女人真是被他宠坏了,说话又开始任性地锥他的心了。

    无疑,每次都是他妥协。

    爱她的时候,他妥协,不爱她的时候。他选择自动避开她,不让她有与他说话的机会,那样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不会心冷或者心软了。

    时过经年。世事变幻,唯一不变的,是她依然是他的克星……


    “我就知道,你最好了。”得到允许,欢笙开心的环抱着他的脖子。大喊道,“姜南晨,你——是——最——好——的——!!!!”

    路人皆以错愕目光投去,但似乎能感受到这句话的深层情感,于是接着会心一笑,羡慕的看着这一家四口越走越远……

    姜南晨闭了闭眼,他忍。

    她这样的高调示爱,的确很甜蜜很美好,可为什么有一种真的很丢脸的感觉……

    其实,这种感觉。姜子琛和姜慕依也:很有。

    ……

    背着欢笙,带着孩子们穿过二十二号街道,前面不久就是他的别墅区。

    姜南晨其实突然想要……一直这样走下去,想想有点可笑,这样的想法,有点像是背上的女人总看的那一种偶像剧里面的,爱上某个女人却必须要离开的男人的想法。

    欢笙趴在姜南晨的背上,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也很安心。

    “我把我整个灵魂都给你,连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气,忽明忽暗,一千八百种坏毛病。它真讨厌,只有一点好。爱你。“某女说的同时在心里含情脉脉。

    对她突然的甜言蜜语,姜南晨有些好笑:“抄袭了谁?”

    本来想说,一直在找一个恰当的时间对你说出这句话,谢谢你放弃我之后又终归因为不放心我,而回来重新包容我,真的……好爱你……

    现在。欢笙嘴角一抽:“我很聪明,我很聪明的,说情话,不需要抄袭。”

    他怎么可以说她是抄袭,即使真的是抄袭,但现在点破太煞风景了吧……

    “欢笙,我不是智障,所以知道你笨,我不是文盲,所以知道这话的原作者。”

    欢笙才不信,他虽然才高八斗但她就是不相信他真的能那么凑巧的也看了那本书:“那你说,原作者是谁?”

    “我为什么要回答你?!”驳完,姜南晨继续说,“外加,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

    “……什么?”

    “向来只有不聪明还脑残的人才总强调:自己很聪明,所以,以后再也不要自己说自己聪明。”

    “……”

    她的一句示好情话,换来的不是他情深入海的一句我爱你也就算了,要不



第二百一十四章 十三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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