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几乎是人山人海的大街上,超市里,姜南晨一直将欢笙护在怀里,当然过程中他都是一脸难看的颜色。
明明可以交给别人做的事情,非要自己去浪费时间。
明明可以坐车直奔目的地就好,非要步行一家四口浪费力气走在人海里当其中的一个。
人少也就算了,重要的是,人还那么多,那么挤。她身体健康也就算了,可,事实根本不是这样啊。
他波澜不惊的感情,总是被这个女人给扰乱成一团浆糊。
也老是在这个女人面前……吃瘪。
欢笙当然看不到她男人的心情有多坏,但是根据对他的了解她可以想像得到,这男人一直都是一只没有情怀的冷血动物,现在勉强的让他陪伴有情怀的她和她的儿女,认真做着他认为“完全无聊”的事,他应该很不爽吧?!
笑,欢笙轻轻说:“你有没有需要买的东西?”
姜南晨冷声回:“没有。”
突然,一个人横冲直撞的过来,姜南晨剑眉微蹙,将欢笙一把搂紧,同时避开了那个满身酒气逛超市的男人。
射出去的黑眸,冰冷到让人觉得:他想冻死那个男人!
姜子琛和姜慕依不由得一同笑了起来,后者看看姜南晨,又看看缩在某人怀里有些茫然的欢笙,说:“爹地,你别太紧张了,妈妈,你没事吧?”
欢笙摇了摇头,安抚般握住了姜南晨很给人安全感的大掌,她说:“我没事。刚刚怎么了?”
姜子琛看到姜南晨轻轻地深吸一口气,收回了对那已经跑出去很远的醉酒又莽撞的男人的视线,垂下睨着欢笙:“刚刚,没感觉你身前有一阵风划过,含着酒气的风?”
欢笙呆滞道:“感觉到了啊,所以?”
蠢……货……
姜南晨闭了闭眼,不想再和她说话,稍微有点脑子的女人。都会前后贯穿连接一下而猜测出刚刚发生了什么事吧。
缺根筋的单细胞生物,之最,怎么偏偏来到了他的身边?!
“好了,没什么。继续走吧。”平平淡淡的嗓音让欢笙觉得,这男人身体里没感情的冷酷细胞又复活了。
她哦了一声,卖萌似得蹭了蹭他的胸口,被他带着往前走。
姜子琛和姜慕依也各自挑选起自己需要的东西。
走着走着,欢笙忽然提议道:“顺便买一套亲子装好不好?”
“好。”姜慕依开朗的应道。
姜子琛说:“我无所谓。”
“同上。”姜南晨接。
欢笙说:“……女儿。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们和他们,绝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们很可爱,他们很不可爱,对吧?”
相比起欢笙,姜慕依要淡定很多:“爸爸的不可爱我都已经习惯了啊,接下来就是习惯弟弟的不可爱,
弟弟是爸爸的儿子,他要是可爱了。我才会觉得奇怪呢!”
欢笙叹气:“别说的好像你不是爸爸的女儿似得。”
姜慕依嘟嘴:“男人和女人怎么一样。”
“……男人?女人?”
欢笙惊叹:她的女儿已经那么早熟了么?!
其实是从小,在同龄人里,她比谁都先一步。在别人才懂得喜欢是什么的时候,她已经暗恋上了一个名字里有“慕”的男生了……
而她的脑细胞一直以来都是由姜南晨掌控,调教,没有姜南晨聪明,但又能差到哪里去。小小年纪,但也不想装无辜与懵懂。
在那个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集齐一体的学校里,她是有名的冷校花。
姜南晨淡淡看了自己的公主一眼,那没有危险信号的一眼却让姜慕依一下子站直了身体。紧张道:“爹地,你说。”
那是一道轻描淡写的纠正:“男生,女生,从你的嘴里叫出来。会比,男人,女人,好听一些。”
于是……姜慕依转了转眼球,笑着看向自己的妈咪:“你刚刚肯定听错了,我说的是男生和女生。男生和女生怎么一样?男生自然遗传爸爸的不可爱,他不可爱也没关系啊,一样的~哈哈我的可爱自然也是源自妈咪的,就算天生不可爱,我也要学会可爱这一点啊……”
额,说的这都是些什么
第二百一十四章 十三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