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走进了凤舞所在的医师营,散布着二十多个营帐,帐外都挂着长长的布条,一股子药味扑鼻而来,而最里面的一间,就是天狼把凤舞送来时进的那个大帐了。
天狼自小到大都不是太喜欢闻到药味儿,但是后来自从学习了十三太保横练之后,成天也是泡药罐子,倒也渐渐习惯了,甚至直接能从这些药味中闻出是用哪些材料煮的,他的嘴上轻轻地念着几味中草药的名字,一掀帐幕,走了进去。
映入天狼眼帘的,乃是一个干瘦的背影,而一个年轻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来者何人,竟然能直接报出这些药名?”
天狼微微一笑:“我是这位病人的朋友,请问您就是给我的朋友主治的大夫吗?失敬失敬!”
那人转过了身子,一张削瘦的脸映入了天狼的眼帘,此人穿着一身青衣,身形中等,略微有些消瘦,年纪大约三十上下,留着一把飘逸的小胡子,气度非凡,天庭饱满,双目有神,青衣之外还罩着一件白色的大卦子,已经有些脏了,而浑身上下则散发着一股中草药的味道,比起天狼,倒更象是在药罐子里泡大。
凤舞的双眼一亮,坐起了身子,高兴地说道:“天狼,这位是宫里来的李御医,他的医术可高明了呢,刚才给我换了脖子上的药,一点血都没流,你看,我现在的脖子都可以略微转转了呢。”
天狼心中一块石头算是落了地,之所以他没有在杭州城内找医生,就是考虑到凤舞受的乃是刀剑伤,治疗这种外伤,可能还是军营里的大夫更靠谱一些,但他也没有想到这胡宗宪的军营里,居然还有着宫廷的御医,而且医术如此高明,白天凤舞被别离剑所伤。她的脖子上只要稍稍一动就会让金创破裂流血,而他给凤舞换了药居然也能不流血,这医术实在是神乎其技。
天狼正色对那年轻的大夫行了个礼:“先生神技,请受我一拜。不知李御医如何称呼?”
那姓李的大夫微微一笑。回礼道:“在下愧不敢当,我不太喜欢别人叫我御医,还是直称我名吧,我姓李,名时珍,湖北人氏,听阁下的口音,好象也是湖北江陵一带的?”
天狼心中一动,这李时珍大夫的耳目果然厉害,他说话虽然声音可以变。但是时不时地会把从小说的那种湖北腔给带上,今天碰到了这样一个老乡,又没有变声,果然给他一下子听了出来。
于是天狼笑了笑:“在下少年时确实在湖北长大,如此说来。跟李先生也算是老乡了。只是不知李先生放着御医不当,却来这东南,又是为何呢?”
李时珍坐回了床前的凳子,说道:“在太医院里虽然有着很多珍贵的档案,但是要治病,还是需要多接触病患才是,宫中的御医们要服务的只有皇上一人。就算加上后宫的嫔妃,还有宫女太监们,也不过数千人而已,我自从入了太医院后,十天半个月也难见一病人,与其这样。还不如出来多见识一下呢。”
“正好东南平倭,战事激烈,将士们的伤亡也很大,宫中的太医们奉诏要轮流来东南医治前线的将士,我也正好借这个机会。请命出宫,一方面能医治一下前线将士,也算我李时珍为抗倭大业作了番贡献,另一方面也能多接触一些病患,多见识一下这东南一带的山野草药,以增进我的医术。”
天狼也在李时珍的对面坐了下来,听得连连点头:“李先生果然见识卓越,一般人想当御医都要挤破了头,而先生却对此毫不留恋,实在让在下佩服。”
李时珍的嘴角勾了勾,看了一眼凤舞,天狼也跟着看过去,只见她脖子上的那道金创已经不见,换成了一道青黑交加的药泥,这会儿凝固在了她的脖颈处,配合着她那雪白粉嫩的颈部皮肤,在这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的醒目。
李时珍对天狼说道:“这位姑娘的伤,应该是被神兵利器加以内力所伤,那兵刃没有直接搭上姑娘的脖子,而是以剑气隔空伤人,李某少年行医,也见过不少江湖高手,可是象这样的神兵利器,却是难得一见。”
李时珍的眼中光芒一闪,继续说道:“还有,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只怕伤了这位姑娘的,应该是姑娘自己吧。”
天狼和凤舞不约而同地神色一变,凤舞颤声道:“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李时珍微微一笑:“
第五百五十四回 神医李时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