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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修罗场」

    美丽的东京,丑陋的东京……整洁的东京,肮脏的东京。乐笔趣 m.lebiqu.com

    秩序与混乱并存,法律与“规矩”并存;肉眼所能企及的地方,是秩序井然的,肉眼所看不到的——人的内心;是肮脏且丑陋的。白天,这个城市以法而治,美其名曰便是“法治”;晚,这个城市则有它自己的规矩。是规矩,同时也是一种长久以来的zz默契。

    但其实很多污糟的东西只要眼不见,心里也就不会烦,只要不做得太过,民众们最多也只是发发闹骚,不会真的想要去改变它,甚至有时他们连牢骚都已懒得去发,早已习惯成了自然;或许有天突然脖子没有权贵世族们骑着了,他们还会觉得不习惯,不舒服,甚至是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在床辗转反侧地怀念与回味着那一种被欺压时的感觉。是啊,从古至今,往往都只有极少数的人们会为了“公平”而抗争;而其他的大多数人们,只要一日能有三餐饭,隔三差五能“吃顿肉”,月有余钱三五万。那么他们就不会造反。

    人,很多时候都只有在快要饿死的时候,才会选择铤而走险。而在其他时候,往往逆来顺受,听天由命。“反抗”在他们眼里不光是一件自己不可能去的事情,且也不会容许别人去那么做。因为在他们看来,那可以说是一件愚蠢到不能再愚蠢的事了。

    东京是个好地方,京城府也是个好地方;然而相隔千里,谁又还能感觉到谁的呼吸与心跳呢。

    ……

    李子煌在等待。他等待着,等一个最佳的时机。他是在等人,不过他可并不是在着急抓犯人;说到底不就是衣冠冢被人给刨了么,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不是没有心理准备,用不着那么睚眦必报。就当是给“那个人”多留下些可用的人才,能够不计较的,自己也就不计较了。

    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时间应该对的,“她”应该已经达到东京了。


    拿着望远镜,却并不是为了偷窥,而是为了观察对面楼的情况;窗帘紧闭,如果是要观察她的房间,那就根本没什么可观察的。所以,他所关注的,其实是宿舍楼的入口。本来他是想化妆成保安大叔,在保安室里待着的,可是又怕那只狮子从其他地方潜入,所以最终还是选择了一个位置高,能够看得更远的地方来埋伏。

    其实也不算是埋伏,他只是在等待,等待她的到来。仅此而已。

    贼偷东西可能会等到半夜,可是女杀手偷东西那可就难说了,她对自己的身手和易容术那么自信,很难保证她不会为了启殿下的一句“快去快回”而选择大白天动手。这个时候,一个很可疑的人出现了——她戴着墨镜跟帽子,让人很难看清她的脸。尤其是隔着这么远,在望远镜里就更难看清她是谁了。

    对了,看名牌——每一个住在艺人宿舍的人在进出宿舍楼时都会佩戴名牌,不然的话门口的保安是不会放她进去的。可恶,因为角度的缘故,视线居然被挡住了,看不清名牌的相片跟名字。

    “等一下,我为何不来个守株待兔呢?”李公子心想与其在这傻等,倒不如直接先她一步潜入幸子的房间,在那里跟她来一个守株待兔。

    ……

    整栋楼都是他的,他当然也就有这里的钥匙,只不过平时不来“串门”,钥匙都放在家里的箱子里藏着罢了。

    打开房门,他鞋也不换就走进了客厅。在来之前,他已经给鞋子套好了鞋套。话说这可真是一间舒适的公寓,无论是房间还是客厅都布置得很是典雅,尤其是客厅天花板的那顶水晶吊灯,还有墙面的花纹雕刻,都颇具欧式的装修风格。如果是要守株待兔的话,最好是先找个什么地方躲起来,免得打了草,惊了蛇……不,应该是“兔”才对。

    不管管她是蛇还是兔,又或是一只暴躁的美洲狮,小动物的神经总归是敏感的。能够安静些,最好还是安静些,只有安静地,逐步地靠近猎物,才能最终得手,将其擒获。喜欢把人比做动物,将自己比做猎人。是他的,小小的习惯与爱好。

    一副不心急,不在意的模样,在幸子的房中来回徘徊着,找寻着最好的藏身地。从客厅走到卧室,又从卧室走到厕所,顺便了个小号,用水简单的洗了把脸。就在他洗完脸,一只脚刚踏出洗手间的时候,外面却忽然传来了用钥匙开门的声音,“不会吧,怎么这么



第三十三章:「修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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