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这一路上几乎从未有过休息的时间,所以今天才有闲暇给你写了这封信。”
坐在书桌前,约翰写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挠了挠头,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接着写这封给艾玛·斯通小姐的信了。
入住新房子的第二天上午,约翰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写信。从纽约出发之后他就几乎就再也没有动过笔了,这时候既然稳定下来,给外公和好友们交流一下近况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约书亚等几个朋友的信是最好写的,只需要通知一下他们自己选择柏林大学就行了,因此被约翰放在了最前面。艾玛是个小女生,而且处在心思最为敏感的时候,他就需要稍稍稍长一些时间了。
只不过……
给一个十几岁的小女生写信可不是约翰的强项,除了说说自己一路上的见闻,还能说些什么呢?难道还要跟他聊聊生活上的琐事不成?
犹豫了好一会儿之后,约翰果断的给这封信结尾了。
相处了那么久,约翰对艾玛也算是颇有好感,有时候真的是感觉自己像是多了个妹妹一样,因此最后很是说了一些好听的话,才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接下来,就是给外公的信了。”
休息了片刻之后,约翰的表情渐渐变得凝重了起来。毫无疑问的,给外祖父的这封信才是他最需要花费心思的!
“该怎么说呢?”
看着桌上已经摊开的信纸,约翰下意识的咬着笔尖,皱着眉头,貌似非常苦恼的想道。
报平安的话,早在抵达利物浦的时候就已经用电报报过了,到了柏林后又报了一次,这次约翰写信主要是为了解释选择柏林大学的事情。当然,如果只是选择柏林大学的话也没有什么可为难的,老亨特拉尔本来就支持他选择德国的大学,但是如果选择柏林大学的医学院的话,他的麻烦可就大了!
前面已经说过很多次了,这个时代除了极少数站在金字塔ding端的医师们之外,其他人的地位和收入可都不怎么样,约翰很难相信老亨特拉尔会支持他的选择。
“伤脑筋啊!”
想了好一会儿之后茫无头绪,约翰心情焦躁之下干脆把笔往桌上一扔,站起来走到窗户旁边向外看去。
约翰租下的这套房子距离柏林大学非常近,坐马车不过几分钟的路程,即便是走路也不会超过半个小时,远远地他甚至可以看到远处柏林大学旁边一栋教堂的尖ding。住进来之后约翰就很喜欢站在窗户边上往外看,一方面是因为这里环境确实不错,脑子疲倦的时候可以养养眼,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周边住的都是柏林大学的教师们,每看到一个就猜测他们的专业也是约翰少有的乐趣之一。虽说因为这里的房子不算ding尖,正职教授较少住在这里,但是有很多助教和部分副教授,保不齐里面就有未来的大牛人物。
很快,约翰就锁定了远处的一个黑diǎn。
因为距离实在是有些太远了,即使约翰这辈子的视力非常好也很难看清楚到底是马车还是行人,不过他这会儿因为心情烦躁的缘故也无心做别的,干脆就一直盯着,直到那个黑diǎn渐渐清晰起来之后,约翰瞬间瞪大了眼睛!
竟然是一个骑自行车的人!
不是欧洲早就已经出现的那种“奇怪”的自行车,而是标标准准的约翰“发明”的自行车!
“难道约书亚他们已经把车卖到德国来了?”
约翰心中顿时又惊又喜,不由自主的想道。不过很快他就自己推翻了这个想法,毕竟以自行车工厂的产能而言,即使已经经过了扩建之后也只是勉强满足美国本土市场而已,就连英国那边也只能是少量的供应,否则约书亚和冯克他们也不会那么着急来英国考察筹建新工厂的事情了。
如果不是仿制品的话,应该就是个人的交易行为了。现在的自行车绝对处在供不应求的阶段,不过约书亚他们也不可能限定客户的身份,自然不能排除少数德国人购买的情况存在。
“看起来自行车市场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眼看着一位三十多岁的德国绅士骑车从自己房前经过,约翰的心情竟然好转了起来。
19世纪的最后二十年正是世界各大强国迅猛发展的时代,科技的频频突破和第二次
第十三章 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