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再过十年后的世界展很快,高楼大夏拔地而起,手机,电脑,汽车,飞机普遍于民众中,高科技的展,更是适用于部队,信息时代,可以模拟出高效的训练,多元化提高部队的作战计划跟效率。
百年后的世界更是一个质的跃越,人类已经准备走向了太空,地上不在是唯一的车道,空中轨道,交陈在世界上的每个角落,手机,电脑已经退出去了历史舞台,人类已经使用初年的智脑。
他死的时候,国家还只是有一个雏形的计划,他想要不了多久,那些老家伙们肯定会去实行研究的,那些顽固派,抵抗不了多久,不过早晚的时,毕竟多数人的利益,要重要少数人的利益。
“我想好了,去军校,那是我唯一的出路。”他一样会朝着梦中的那个爬,不过他选择的道路不一样,因为他要守护他所爱的人。
蓝天勾了勾唇角,笑得意味深长,“希望你不要后悔哦,苏青的话你也听到了,离开部队容易回来难,去军校上学至少要两年,两年后你再回来,黄花菜都凉了,你辛辛苦苦一手建立起来的三营成了别人口袋中的东西,想要拿回来不太可能,到时候,你什么都没有了,你还要去吗?还不如留在这里,或许哪天钱团长他们想到办法,将你跳回去了。”
莫军华突然捏了把蓝天的脸,“你这是关心我吗?我很高兴,丫头。”
谁关心你了,臭不要脸的。
“我要是去京城了,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丫头你了。咱们结婚后,聚少离多,还两地分隔。”不知何时,莫军华又抓了蓝天的手在手心里把玩,“要是我们一起去京城就好了,你在京城上大学,我在京城上军校,一个星期可以见此面。”
莫军华越说越觉得这个办法很不错,两眼闪着光芒看蓝天,“丫头,要不你也去魔都上大学怎么样?”
蓝天没说她要去京城跟季老爷子治病的事,一只母嗜血虫,消灭它要不了多长时间,顶多半个月的时间。老爷子也说过,给她在京城找好了学校,不过蓝天不打算去。
蓝天不想离开魔都,孙奶奶莫元乐赵莉她们在这里,这里就是她的家,她的根。精立大学给她保留了名额,明年开春过去读就是了。
“我不会离开魔都,去京城上学的事,你一个人去吧!”蓝天抽出手,“你好好养身子,别等到了日子,身体没好,一切都是枉然,好好休息,我先出去了。”
莫军华只好眼泪汪汪目送蓝天离开,蓝天一走,收起了他可怜兮兮的表情。
这段日子生的事,苏青跟他说了,季风那个小白脸想挖他的墙角,丫头治好了季风那臭小子的病,都病了二十几年了,还中了蛊,就是不死,命可真硬。丫头还要去京城帮季风爷爷治病,就因为他是季风的爷爷,丫头什么都不顾了,因果什么的也不怕沾上了?
说到底,季风那个小白脸在丫头心中比他重要啊!这个认识让莫军华很不爽。
莫军华要是到现在还不知道,梦中现的一切,就是他前世的经历,他这个冷面阎王就白当了。很在意前世他死后,季风跟丫头之间到底生了什么,让丫头这么护着他,莫军华心里很不是滋味,他的女人,心里藏着别的男人,这都什么破事。
不去京城也好,去了京城季风那小子,还不得天天在丫头跟前晃,日子长了,难免哪天丫头心软,真丢下他跟季风那个小白脸跑了,他哭都没地方去。他捧在手心里养的宝贝,凭什么让别人给捡走?
修养了一个星期,莫军华活蹦乱跳,身体强悍能一拳打死一头年。苏青那天跑出去,到现在都没回来,蓝天猜他可能跑回营里去找同伙,劝莫军华放弃去京城军校上学的事。
养了几天,莫军华身上的疤痕消退了好多,不仔细看看不出来,身体养好了,代表两人要离开这个地方了。
离军校开学的日子不到一个月,莫军华还要回团部去申请,时间比较紧迫。蓝天收拾好两人的东西,他们也没什么东西可收拾的,之前带来的那两个麻烦的东西吃完了,两人只有几身衣服,一个包裹装下。
农场原来的那四名军人,依依不舍送莫军华离开,他们来了农村好多年,还是第一次这么热闹过,以后又要冷冷清清了,不太习惯。
钱团长心里有愧,莫军华的事他没帮上忙,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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