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万不得已,李素不愿得罪人,上到权贵下到平民,哪怕是路边的乞丐,他也愿意心平气和,尽量忍让。
千年以前,圣贤便教给世人一句话,“礼之用,和为贵”。
人有别与禽兽的地方,在于文明,在于“礼”这个字,虽然很多时候人类做出的事情比禽兽更可怕,更发指,但李素始终觉得活在世上还是尽量不要给自己树敌,所以自从来到这个年代后,李素交到的朋友不胜枚举,但敌人却寥寥无几,打个很简单的例子,李素不带一文钱,就这么孑然一身走进长安城,他可以无忧无虑靠刷脸在长安城非常滋润地过好几年,每天大鱼大肉美女不断,因为他的朋友多,而李素也是个有趣的人,任何人都不会嫌弃一个有趣的人。
反过来,如果敌人比朋友多的话,那么李素到任何地方,李家的部曲都不能离身,而且一次又一次的刺杀下,部曲只会一年比一年少,无论住在哪里,吃什么,做什么,都时刻担心会不会有人行刺下毒敲闷棍,整天活在提心吊胆里。
这么一比较,怎么做人自然一目了然,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会选择朋友多一,敌人少一。李素也是如此,每天遇到的每一个人,看到的笑脸比怒容多,心情也会更阳光一些,何乐而不为?
所以从这一来,面对武家兄弟仇恨的目光,李素的心情是很复杂的,他不在乎揍一个两个国公,连太子都敢得罪,得罪个国公委实算不得什么,他只是觉得很无奈,在冷静理智的情况下,不得不选择多树一个敌人,实在是人生最烦恼的事情。
武元庆气坏了。
虽然是落魄失意贵族,但贵族终归是贵族,这几年混迹长安城,虽然看过不少白眼,受过不少慢待,但人家至少也能保持表面上的礼节,迎来送往皆是客客气气,从来没人似李素这般,照了面二话不便是一通往死里揍,揍完了还死不认错,一句“误会”便轻飘飘把此事揭过去了。
此若能忍,孰不能忍?
“你这是以下犯上!”武元庆怒道。
李素慢吞吞地道:“武公爷若不服气,明日咱们尽管去陛下阶前争个是非曲直,别拿爵位压我,我脾气不好,惹得火起,我今日便在这里把你们弄死,回头我蹲大理寺也就那么大事,反正大理寺我去过很多次了,里里外外都熟。”
武家兄弟语滞。
前面的话其实没错,李素确实在长安城名声不,他的名声不仅仅是曾经立过的功劳,而且还有干过的混帐事,揍过东宫属官,得罪过前任太子,甚至还敢写下一篇名垂青史的长赋,当殿讽刺李世民,得好听,李素这种人叫有胆有识,得难听,简直就是个混帐楞头青,想得罪人的时候从来不管什么身份,更不考虑有什么后果,连当今陛下都敢当面讽刺,世上还有什么事是他不敢干的?这样一想,弄死一个国公似乎真的算不得什么大事,多蹲狱削爵,流放千里的下场,但他武元庆的命可是实实在在的没了啊,相比之下,谁吃的亏更大?
再论各自身份,武元庆是国公,李素是县侯,论爵位确实比人家大两级,可是爵位不仅仅只看表面的大,还得看各自的地位和能量,武家自武士彟死后便一直不甚如意,当初武士彟身兼的荆州都督,工部尚书等官职,死后全数被朝廷收回,另委他人,留给武家的,只有应国公的空衔。
而李素,虽然只是个县侯,可人家干过的事情却至今被长安城的臣民津津乐道,听当今陛下对此人尤为赏识,几乎待之以子侄,当初不到二十岁便被封了县侯,大唐立国以来鲜闻,由此便看出李素得圣眷之隆,那是武元庆这个没落国公拍马都追不上的,官司若真打到陛下面前,谁输谁赢还真不准,就算打赢了,以李素的能力和如今二十多岁的年纪,将来必然有飞黄腾达的一天,若因此事被李素记恨,无端给武家树下一位强敌,对武家绝非好事。
武家兄弟不蠢,自是识得利害,闻言浑身一凛,终于想起眼前这位面白英俊的少年郎其实是个怎样的狠角色,不由深深后悔今日来得孟浪了,然而此刻自己是鱼肉,人家是刀俎,几乎一瞬间,武元庆便决定怎么做了。
深深吸口气,武元庆居然露出了笑脸,嘴角刚一扯,又是一阵钻心的疼痛。
李素再次露出诚恳的表情:“刚才不是过吗?脸上有伤就不要勉强自己笑了,不管是冷笑
第七百零一章强势威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