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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巅峰之作

    裴旻听了恍然,他就觉得今日见李白施展的剑法,与他的有几分相似。

    原来是根据自己在石堡城上所题的那些字的意境中领悟出来的,就如当初自己领悟草圣剑一般。

    李白在剑术上的天赋,可不逊于公孙姐妹。

    见李白如此高看自己,裴旻也来了兴致,让下人将案几上的酒食移至一旁,笔墨纸砚通通摆上。

    李白兴致高昂的说道:“白来研磨!”

    王之涣也来到了一旁细看。

    无独有偶,他王之涣也是因为看了石堡城的题字,这才改变心中想法。

    对于裴旻的楷书,也是极为推崇,能够近距离的一睹裴旻书法,是一大乐事。

    李白熟练的研好墨汁。

    裴旻已经开始酝酿情绪:书法是一门学问艺术,唯有将自己的感情带入,才能发挥最佳的水准,就如当初观黄河长江豪迈而书的张旭。

    李白这一首《胡无人》,从文学角度分析与李白的其他诗句比起来,算不上什么佳作。

    但是这首诗却是裴旻的最爱之一,仅次于《将进酒》。

    原因无他,就如岳飞的《满江红·怒发冲冠》一样,《胡无人》充满了激励,让人读之热血沸腾,心中自有豪情。

    能为这首诗书写,裴旻也深感荣幸,力求以最佳的状态,书写一篇,流传后世。

    《胡无人》全诗可分为三段。前六句为第一段,写胡汉两方兵强马壮。

    一方面描写胡人兵强马壮,一方面又写汉将将谋兵勇,表现出李白个人希望汉军克敌制胜的倾向。

    这一段下笔必需刚劲有力,一气呵成,要写出两军对垒的恢宏气势。

    中间四句是为第二段,以龙虎交战为喻,以体现战场的激烈。

    尤其是“天兵照雪”、“虏箭如沙”,这简单的八个字,将疆场的惨烈描绘的淋漓尽致。


    这一段不只是要体现战场的惨烈,还要体现汉军大无畏的勇气以及扫荡外辱的决心。

    至于剩余第三段,最简单也是最难写的几个字。

    尤其是“胡无人,汉道昌”这六个字,更是要写出大胜的激昂情绪,也要展现出身为华夏儿郎自豪以及胡掳灰飞烟灭的霸气。

    短短的一首诗,短短的八十余字,要刻画出如此多的情感,实乃裴旻目前所遇最大的难题,甚至比他统军打仗都要艰难。

    为难之余,裴旻心中更多的是斗志,这首《胡无人》值得他费尽心思的挑战自己书法的极限。

    沉吟了许久,裴旻脑中想着的不是《胡无人》这首诗,而是自己所经历的战场:想到了唐军兵指河西九曲地的雄壮威武,想到了李嗣业以两千陌刀军硬抗吐蕃重骑兵的壮烈,想到了自己收复失地,吐蕃大臣在他面前唯唯诺诺的情形。

    一切一切,一幕一幕皆在他脑海里回荡。

    李白、王之涣也不催促,他们也是个中人物,知道这首《胡无人》并不好写。

    连李白自己都认为自己的字,写不出这首诗的意境。

    两人皆在一旁候着!

    突然裴旻动了,他出手如出剑,闪电一般握着毛笔,沾了墨汁,在宣纸上写下了《胡无人》的第一段。

    他下笔如神助,洋洋洒洒的四十二字,竟然至上而下,由左至右,一气呵成。

    这第一段他用笔刚劲峻拔,笔画方润整齐,一字一字好似兵卒布阵一般,整然有序,气度恢弘。

    到了第二段,裴旻速度开始减缓,他用笔的方式又有不同,一字一字,徐徐写之。写出来的字疏瘦劲练,其外柔内刚,沉厚安详,笔势恍如飞鸿戏海,极生动之致,将战场的杀机四伏,凶险莫测体现无疑。

    待写最后一段“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无人,汉道昌”的时候,裴旻用笔更是细腻,一笔一画徐徐写之。

    “这是……”

    李白瞪直了眼睛。

    王之涣也惊呼出声来。

    两人互望一眼,皆看出了彼此眼中的不可思议。

    书法有大字小字一说,写大字难于精细,而写小字难于宽绰有余。

    而《胡无人》属于中字,不似文章那么密集,亦



第二十四章 巅峰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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